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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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霸王餐”逃跑摔伤还索赔,脸红不红?

2019年09月0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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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段子说,这个世界不属于80后,也不属于90后,而最终属于“脸皮厚”。可“脸皮厚”果真所向无敌吗?最近,一个判决给了“厚脸皮”以重重一击。据报道,一群人吃夜宵后,趁店员不备集体逃单,被老板夫妻追来,又迅速分散离开。其中一男子张军逃脱时摔伤住院,医疗费6848元,遂状告餐厅老板索赔4万元。日前,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法院披露,此案经一审二审,最终认定餐厅老板不该赔。

  法院审理认为,张军等人就餐后不打招呼不结账,自行离开,主观上存在过错;被追上后拒绝埋单并分散跑开,主观上更为恶劣;被告的追赶行为是维护自身权益,与张军无任何身体接触,无侵权行为,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张军的索赔诉求,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于情不合、于理不通、于法无据”,字字铿锵,是对合法权益的捍卫,也是对侵权行为的坚定否决。个人合法财产、人身权利不容侵犯的基本原则,不因标的物是几个西瓜或一顿饭钱就偏移。

  “不问自取是为贼、吃完就跑也是贼”,如此明目张胆吃霸王餐,恐怕也是日常霸道惯了,对他人权益、对法律缺乏基本的敬畏。如店家在抓贼过程中,还要顾忌他会不会摔伤,甚至不忘提醒“你慢些跑、小心台阶”,那些吃霸王餐的无疑更加有恃无恐。

  这两年,越来越多的案例和判决表明,法律并非铁板一块或是教条堆积,而是与常识、情理、逻辑紧密镶嵌。锄强扶弱、守护公正是法律应有之义。那种只倚重结果、罔顾原因和过程的机械式执法、和稀泥式判决,但凡出街总要经受舆论质疑。

  网友虽未必是法律专家,但从不缺乏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同理心,法律与常识、舆论和法庭通过良性互动形成共识,法治建设也就有了坚实的民众基础。我国虽并非判例法的国家,但越来越多的好判决出现,也会形成示范效应,激励法官从事实出发,以专业水准,勇于做出“是非分明,善恶有报”的硬核裁决。

  最后,想对吃完霸王餐还索赔的张军说一句:脸皮再厚,也挡不住正义的光芒,经此一“照”,脸红不红?

  □钢镚儿(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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