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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受贿千万 使国家损失上亿

广西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为企业主承揽工程,收取好处费;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12年

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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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莫东培案第一次开庭现场。防城港中院供图

  广西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于10月31日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新京报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莫东培担任领导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共计1.02亿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6万元人民币和5000加元。

  “当官其中一个意愿,除了做好事情以外,还要让自己过奢侈的生活。我对这些年来犯下的错误,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痛心。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破坏了地方的发展,给国家、老百姓和地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案发后,莫东培说。

  贪图奢靡享乐,腐化堕落

  2019年10月31日下午三点,广西防城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敲响法槌后,灵山县委原书记莫东培被两名法警带上庭。51岁的莫东培穿着白色长袖衬衫、黑裤子、蓝色拖鞋,神态平静。

  莫东培是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人,1990年,22岁的莫东培参加工作,到钦州地区稔子坪煤矿担任宣传干事,4年后调任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工作。

  1996年6月,钦州港经济开发区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级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这一年,莫东培就任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第一副局长,明确为正科级。

  自1990年参加工作,27年来,莫东培始终没有离开钦州。其历任钦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最终在调任灵山县委书记一年后被查。

  据广西纪委通报,莫东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莫东培的判决书显示,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6万元和5000加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上亿元的经济损失。

  “莫东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贪图奢靡享乐,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广西纪委通报提到。

  为企业主承揽上亿元工程

  莫东培的贪腐,始于2005年。莫东培在法庭上提到,2005年左右,钦州市启动河东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并成立了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管委会成立后,和钦州市经委共用一套人马,没有独立人员。“经钦州市政府授权委托,由市经委负责管理,我当时担任市经委副主任,(便)由我分管河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河东工业园区的具体工作,由市经信委工业规划科负责,当时,莫东培正好是分管工业规划科领导,“所以河东工业区所有工作,都是我说了算。”莫东培说。

  工业园区成立后,将有大量工程项目开工,莫东培知道这些工程涉及金额很大,“正因为如此,我产生了从河东工业园区项目中谋取私利的想法。”

  为了方便谋取个人利益,莫东培主导成立了广西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区的投融资平台。作为河东工业园区基础建设的业主,河东工业园区所有工程,由该公司来发包。“只要我控制了这家公司,就能将所有的工程,交给我选定的人来做,从而控制工程。”

  最早行贿莫东培的是广西钦州宇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巍,该公司主要做市政设施项目、交通资源等方面的开发。2001年左右,莫东培担任钦州市政府办公室第六秘书科科长,他和唐巍就此认识。莫东培称,最初,两人只是吃吃喝喝的私人关系。2005年,其开始负责河东工业园区的工作时,两人才有了工作上的往来。

  2005年至2011年,利用手中职权,莫东培帮唐巍承揽了河东工业园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几乎全部工程项目,包括土地平整、道路建设,从而使唐巍得到了大量的利益。

  唐巍的证言证实,在莫东培的帮助下,他在河东工业园区承揽了近两个亿的工程,为表感谢,他分多次送给莫东培好处费788万元。

  滥用职权使国家遭受上亿元损失

  2012年9月,广西钦州林湖公园有限公司,竞得钦北区600多亩三块土地,三块土地出让价款共计26475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能按时给财政局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莫东培称,2013年左右,其担任钦州市钦北区区长后,林湖公司负责人多次找到他。至于为什么会帮助林湖公司,莫东培提到,他曾经收受过林湖公司的好处。此外,他还提出,这样做是为了促进项目上马,拉动钦北新城的建设,而且在此之前,钦北区也有先例。

  此后,在时任财政局局长宁思专的违规运作下,在林湖公司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钦北区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979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迟迟无法追回。此外,莫东培之前还同意用财政资金为林湖公司代缴448万元税款,这笔钱也未追回。

  上述两条事实,是否能认定莫东培犯滥用职权罪,是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莫东培在庭上提出,关于用财政资金为林湖公司代缴税款一事,他没有主动指示财政局办这个事,“而是财政局局长请示我的时候,我口头表示同意这么办。”

  莫东培提到,按照正常的流程,大笔财政支出要经过政府书面审批,“但宁思专没有走正常的审批程序就交给下面人办了,我认为我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另外,关于为林湖公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事,莫东培则辩称,他当时的态度是默许,并未指示他人去办。“我当时表态是按规定办,我认为是一种默许态度。”对此,法院认为,莫东培知情并予以默许,实际上也是滥用职权的表现。

  四个局的一把手向其行贿

  除了多名企业主,莫东培的行贿人中还包含钦州市钦北区四个局的领导。

  其中,时任财政局局长宁思专向其行贿24万元,交通运输局局长方福孚行贿49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班正德行贿65万元,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区分局局长刘承良行贿10万元。

  莫东培提到,这些人向其行贿是为了换取工作上的关照。他提到,其担任钦北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交通运输局局长是方福孚,他想当交通运输局局长到退休。

  至于方福孚为什么想干到退休,莫东培解释称,钦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低等级公路的道路建设、维护工作,管理工程项目很多,“2011年至2015年,在我任钦北区区长期间,我记得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项目总金额大概是1.6亿元左右,工程项目相当大,方福孚留任局长,他就能一直管理这些项目,可能他从中谋取到利益。”

  方福孚受贿案判决书证实了莫东培的说法,2009年至2016年,方福孚在担任钦州市钦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好处费共计156万元。

  除方福孚外,其他三个行贿人,同时也是受贿人。其中,向莫东培行贿24万元的宁思专,贪污约111万元,受贿1099.56万元;向莫东培行贿10万元的刘承良,则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86万元。目前,上述4名向莫东培行贿的官员均已获刑。

  案发后,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开了莫东培忏悔的视频。视频中莫东培提到,“我对好生活的理解,不是衣食无忧,而是喝高档的酒,吃高档的菜,想去旅游就去旅游。我理解的好生活是这样的。后来我蜕变以后,当官其中一个意愿,除了做好事情以外,还要让自己过奢侈的生活,这是让我一直以来,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一个心理。我对这些年来犯下的错误,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痛心。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破坏了地方的发展,给国家、老百姓和地方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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