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70年
新中国,70年。这70年里,沧桑巨变,波澜一搅,尽显壮阔。70年来,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革新轨迹,清晰可见。国运更新,渐臻富强,既要总结经验,更要着眼未来,知势、顺势、谋势。值此70年之际,新京报推出“中国经济思变70年”系列评论,邀请经济领域的亲历者和观察者回顾和思考70年间经济领域的风起云涌,为“变”而“思”,因“思”而“变”,更好地观进路、谋未来。
新中国成立的70年,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这一期间,中国从一个极端贫困的国家成长为一个人均收入接近1万美元的经济体。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一项辉煌成就。
新中国70年的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30年和后40年。两个阶段除了经济增长速度的差别外,还存在着经济模式的差异,主要反映在居民收入增长方面。1949-1978年,经济增长率大大高于居民收入增长率。根据统计数据,1952-1978年中国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6.7%,居民人均收入的年均增长率不足2%。而在后40年中,GDP的年均增长率为10%左右,居民收入增长率在11%左右,要略高于经济增长率。这也说明了中国经济转型的必然性。
中共十九大之后,中国政府正在加大收入分配的改革力度,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更加努力地建设公平社会,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差距缩小
制度变迁,1975年基尼系数降至0.27
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一项相关研究,1953年中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为0.558。随着经济社会制度转型为一种新的模式,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了雏形,特别是第一、二个五年计划实施下来,居民收入差距出现了急剧下降。1965年,全国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降低为0.3左右,此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继续下降,1975年基尼系数大约为0.27。
对于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居民收入差距处于一种低水平不难解释。一是行业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不断国有化和集体化,农村实行了人民公社制度;二是从上至下的集中分配体制,最低工资水平与最高工资水平的差别不大。三是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不断强化。这一期间几次调整工资,不同工资等级的差别变得越来越小。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较小的收入差距并不意味着收入分配的公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违背了这个原则。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失去了激励作用,按劳分配基本原则得不到贯彻执行,实际上对劳动贡献大,个人禀赋高的劳动者是一种不公平。
到了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农村经济改革既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也缩小了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1978年-1984年,农村居民人均实际收入的年均增长率高达16.4%,这是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的“增长奇迹”。对这一时期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有许多解释,归结起来有两大类,一是改革效应,二是价格效应。所谓改革效应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产出量。同时改革也给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经营自主权,提高了土地的配置效率。还有,改革允许了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经营活动,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配置效率。所谓价格效应是指在这一期间政府几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由此带来的农民收入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这期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没有出现明显的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的估计结果,1979-1984年期间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在0.24-0.26之间波动。由此可见,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还是较低的,而且变化幅度很小。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农村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这引起了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进一步变化,工资收入和家庭非农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到了2002年,农村住户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已接近30%,比1995年上升了8个百分点;家庭非农经营收入所占比重达到12%。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本世纪初期。
在过去十多年中,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根据CHIP调查数据计算的结果,2013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比2002年上升不到2个百分点。这种变化与一系列农村发展政策分不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惠农政策的实施,扶贫政策力度加大,对于落后地区农民收入提高,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小幅波动
城镇改革起步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向三高人才倾斜
相对于农村改革来说,中国城镇改革起步较晚。上世纪80年代初期城镇还是保持着原有的分配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虽然工资增长加快,但是大大低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在这种情况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快速下降,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比率由1978年的2.6倍下降为1983年的1.82倍。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以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处于最低水平的一个时期。
在经济转型的初期,中国城市内部居民收入差距是很小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计算出来的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仅为0.16左右。由于城市经济改革滞后于农村,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一些城市改革基本上是围绕着激活国有企业效率展开的,为此对企业内部的薪酬制度做了一些小调整。这些改革并没有对城市内部收入差距变化带来很大的影响。这一时期城市内部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不是非常明显。上世纪80年代后期,城市中私营个体经济出现,价格双轨制带来发展机会。进入90年代后期,城市改革开始实质阶段,改变城市企业的所有制结构成了改革的主旋律。
进入新世纪后,由于农民工不断地向城镇流入,改变了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结构。虽然农民工大多属于低学历、非技术劳动力,但是他们能够吃苦耐劳,易于管理,属于企业青睐的高“性价比”员工,对城镇户籍的低学历员工的就业带来了竞争压力,也导致了他们的工资水平处于一种缓慢增长。与此同时,产业升级和科技发展对高学历和高技术员工带来了旺盛的需求,从而引起了他们工资更快速度的上升。加上新兴产业出现,引起工资分配更加向高能力、高素质、高学历劳动力倾斜。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估计,从2000年至2008年,基尼系数从0.44上升到0.49以上。近几年收入差距出现了小幅波动,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结果,全国的基尼系数从2008年的0.49下降到2015年的0.462,2018年回升到0.474。由于近期全国基尼系数的变动幅度不大,它将来会形成什么样的变动趋势仍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综合各种因素来看,当前全国收入差距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政策保障
社保政策不断推出,收入再分配起效
应该看到中国收入分配格局的长期变化有其特点。首先,收入差距变化过程中没有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虽然出现了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越来越高的状况,但是没有出现低收入人群收入越来越低的情况。也就是说收入差距主要因为高收入人群收入增长快于低收入人群,而低收入人群收入仍在增加,只是增加幅度相对较小。过去四十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的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这一点很重要,在经济增长过程保持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有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对经济发展成果的获得感以及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容忍度。这进一步说明了,中国收入差距变化过程中能够保持一种相对社会稳定,与这种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特点有很大的关系。
其次,中国的就业优先政策对于缓解收入差距和贫困具有重要的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也是稳定收入之道,就业更是消除贫困之策。在本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无疑起到了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
最后,政府的公共社会政策缓解了收入分配中的一些矛盾。特别是过去10多年中不断推出的带有普惠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针对贫困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针对落后区域的地区发展政策和惠农政策,这些政策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已经发生了作用,在未来阶段随着政策的完善还将起到更大的作用。
□李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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