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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不“一律关停”,为民企绿色转型腾空间

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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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在反复强调禁止“一刀切”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通过机制改进消除基层环保执法者搞“一刀切”的动力。

  11月15日,全国工商联、生态环境部在河南省郑州市联合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

  这次会议值得关注,尤其是会议名称中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而会议主题与生态环境部今年以来的工作重心是一致的,即强调环境执法禁止“一刀切”,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现场要求,环境执法一定要依法依规,没有法律标准依据,宁可不做。

  考虑到会议的组织方之一是全国工商联,这次会议给全国民营企业吃“定心丸”的意味就显而易见了。“没有法律标准依据,宁可不做”,“针对民营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给出整改时间”,通过增进交流让民营企业对当前环境政策有准确的认知,消除抵触、畏惧心理,有利于企业恢复信心,也有利于环保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部已经多次为“一刀切”的执法方式画出红线,既是对过去某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纠偏,也是重新厘定环保工作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各方应该回到一个共识: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污染问题是在发展中出现的,也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一刀切”的做法之所以错误,就在于违背了这一共识。李干杰再次强调此一事宜,是对环保执法要回归法治的重申。

  表面上看,“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能让环境数据迅速改善,但形式主义只有暂时的功效,应付检查与我们要的环保动作离题万里。而对微观经济的过度行政干预不仅打乱企业生产计划,更会严重挫伤企业家的信心。即便不考虑民生就业,单就环保而言,企业如果不能良性发展,也不可能有资金引进环保设备。

  倒洗澡水不能连孩子一起倒掉,这是最朴素不过的常识。如果易位而处,谁也不愿意被“一刀切”。所以在反复强调禁止“一刀切”的同时,相关部门更要通过机制改进消除基层环保执法者搞“一刀切”的动力。

  其一是考核要科学化。比如本次会议提出,督促平时不作为的地方和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一刀切”问题。执法部门的监管重点要放在日常,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考核重点也要放在日常。

  其二,让企业有底气、有办法抵制不合理的“一刀切”,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治。企业和执法部门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双方分工不同但没有高下之分。企业违法排污要接受法律制裁,执法部门若不依法行事,企业也有说“不”的权利。说“不”的权利在理论层面一直存在,如何让权利进入现实,才是最重要的。执法者“没有法律依据,宁可不做”固然好,但企业更需要“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可以明确拒绝”。

  对执法者而言,法无授权即不可为;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守住这两条底线,即使个别执法者想搞“一刀切”也搞不动,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而一切环保工作也只有在法律框架之内,也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在治污中,执法者与企业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也可以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只有极个别恶意的非法排污者才需要遭受“铁腕”“重拳”的打击,而要避免误伤剩下的绝大多数企业。要给守法企业吃“定心丸”,更要用法治为它们打造抵御违规执法的“金钟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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