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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探索人才“柔性流动”,下的是“人的一体化”大棋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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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言财经

  真正有效构建长三角地区的“人才一体化”,根本上还要推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人是生产力提升中最活跃、最积极也是最具革命性的因素。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目标,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在“人的一体化”上做文章。

  《纲要》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居民身份地位平等的户籍登记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城市包容性、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高层次人才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等柔性流动机制等。

  “柔性流动”对应的,是人才引进上的灵活性。事实上,“柔性引才”的提法,此前也曾出现在济南、石家庄等地的相关文件中。如济南此前就明确,升级柔性引才机制“借脑留智”;前不久石家庄也出台《石家庄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多种方式柔性引才。

  柔性流动政策,让人才无后顾之忧

  土地、资本和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基本要素资源,这其中人的整体素养决定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而能否充分发挥人的潜力,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自由流动和自由配置的制度环境。

  就目前而言,牵制人口自由流动最大的制度壁垒是户籍制度,以及基于户籍差异的公共服务保障包。要真正激活人力资源的自由度,首要的因素就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同时把户籍制度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进行分隔。

  这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身份不变、双向选择、能出能进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无疑将在制度上为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四省市的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可行自由,进一步盘活该地区的经济社会内生活力。

  柔性引才,最重要的影响对象是高层次人才。一些地方在高层次人才上面临巨大缺口,但由于目前的户籍制度、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一线城市有差距,因而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还不够。

  柔性引才事实上是人才“所有权”和“任用权”的分离。如上海等城市的人口可以根据需要,在保留上海户籍的基础上,向其他城市流动,其他城市的人口也可以在不迁户籍的前提下向中心城市流动,为人才的双向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种柔性流动机制,应该说是一种有效的变通机制,在目前顶层设计尚未出现根本变革的背景下,以这样的迂回方式,引导人才有序流动,且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柔性引才落地,仍仰赖公共服务均等化

  需要指出的是,《纲要》虽然提出了柔性引才的基本策略,但要想真正落实下去,让人才自由流动、并且在流入地安心生活,依然需要推动区域内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包的均等化,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社会基础公共服务保障包的具象落实。

  众所周知,上海等特大城市与区域内其他地方“保障包”的含金量是不同的。因此,与其说是户籍制约了流动,不如说是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阻碍了流动。

  因此要真正有效构建长三角地区的“人才一体化”,在“柔性引人”政策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打破长三角的地理界限尤其是行政管理界限,探索建立区域性公共服务保障包,真正将人力资本从管理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

  而这也需要有效地转变职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人才的自由流动搭建起制度性的保障框架,服务人才而不是困住人才,让市场在人力资本的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总之,《纲要》为长三角的人力资本自由流动提供了框架性的解决方案,期待长三角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出具有前瞻性的探索,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

  我们认为,一旦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激活人的自由流动,最终将激活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革命性的基础性生产要素,从而为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刘晓忠(财经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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