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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开放频迎政策利好 有外资开始加码中国市场

下月起,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比例限制,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不断放宽,有外资险企扩大在中国投资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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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潘亦纯)12月9日,银保监会发文通报关于积极推动对外开放措施的实例落地情况。银保监会称,2018年来,金融业对外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继2018年宣布15条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措施后,2019年陆续出台两轮共计19条开放措施,为提高我国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制度和市场基础。

  在此背景下,外资保险企业迎来了在中国市场发展的好时期。近期,银保监会发布多个文件,旨在降低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门槛,并提高合资险企中外资持股的比例。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银保监会还于12月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举措,将《实施细则》第三条相关规定修改为“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还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以及“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原来合资寿险的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持股比例几乎是对半分,如果双方经营理念不合,就可能出现一些不利于险企发展的情况,因此,外资其实一直有突破股权比例限制的诉求,本轮的保险对外开放在这方面已有实质性动作,这种更大程度的开放,有利于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改革。

  朱俊生同时表示:“全球保险市场的重心一直呈现东移态势,中国是重要的驱动力量之一,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意味着保险业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保险业加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今年来已有不少外资增加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投入。

  1 外资险企迎利好,持股比例可达100%

  根据新规,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已较此前50%的比例有所提升。而到了明年1月1日,更是取消了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这也就意味着外资在合资寿险公司中的话语权有望增强。

  实际上,2018年以来,相关部门就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险业对外开放新举措。去年6月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通知》和《关于允许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公估业务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在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也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针对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就包括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等。

  10月1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下称《外资保险公司条例》)的决定。整体来看,修改后的《外资保险公司条例》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限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鼓励更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外资保险公司。

  朱俊生认为,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政策不断法制化,为对外开放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助于稳定和增强外资机构对中国市场开放的良好预期。其次,开放还有助于促进保险市场改革的深化,以开放促进保险常识重建的改革,是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基本逻辑,外资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产品与服务,促进了市场竞争,也带来了关于保险经营的基本常识以及国外保险经营的惯例,有助于中国保险业形成改革的共识。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利远大于弊,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保险市场已经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挑战,当时以为是“狼来了”,后来发现外资的进入反而对中国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引入了先进的技术、管理、理念和资本,中国的险企也得到了提高,这对中国保险市场而言是好事。比如在车险一家独大的财险市场,外资财险公司也开发了很多非车险业务,做得不错,这使得中资险企意识到这些业务有市场,大家纷纷开始往这个方向发展了。

  2 境外险企在我国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

  实际上,自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以来,外资在中国保险市场已深耕二十余年,且从成立日期来看,过半合资险企在中国已经营超10年,但总体来看,外资险企、合资险企所占的市场份额仍较小。

  银保监会12月9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末,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131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513.63亿元,总资产12847.47亿元。

  官方资料显示,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保险机构和代表处等,绝大部分都在上海,世界五百强中的外资保险公司均已经进入中国的保险市场,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总额的占比大约为7%。

  王国军告诉新京报记者,外资险企、合资险企在中国内地所占市场份额较低,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环境的原因,也有公司内部管理的原因,比如说前几年合资财险公司不能做交强险,这就使其车险业务发展受限,近年来,这一限制放开了,合资财险公司发展得也比较快。但合资寿险公司发展不起来更多是因为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的股权占比非常接近,双方话语权也相近,因此容易出现股东相互纠缠的情况。

  王国军进一步表示,合资寿险公司里,中外股东对权力分配、利益、理念、文化以及市场的看法,都有很大差别,若无法解决这些分歧,最终保险公司会成为双方股东角力的场所,公司经营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一些合资寿险公司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但外方的高管就要拿走几百万的年薪,确实,在国外这些高管的薪水就是这个水平,但在中国很难给这么高,所以双方就容易产生矛盾。此外,有的合资寿险管理链条很长,比如一些股东是欧洲的公司,他们在亚太地区还有总部,在国内又有分支机构,一些重要的事情向上报批,很久才批下来,这种节奏也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因此,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会使中外股东双方更容易建立起平衡,发展得更好。”王国军认为。

  朱俊生也认为,随着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开,大大增强了外资寿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与自由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其拓展中国保险市场的积极性,由于外资寿险公司目前主要借助于代理人拓展业务,需要较长的培育过程,在短期内其市场份额提升相对有限,但随着代理人队伍的壮大,以及期缴保费的发展后劲逐步显现,其市场份额将逐步增加。同时,根据外资公司在新加坡、印尼、香港等亚太地区的经营经验,银行保险也是其重要的拓展业务渠道,有助于提高其市场份额。

  3 已有外资扩大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投资

  根据瑞再保险研究院今年发布的一项报告预测称,未来两年,中国将为全球寿险和非寿险保费增长做出最大贡献,到2029年,其在全球保费中所占份额将从目前的11%左右升至20%,到2030年代中期,中国有望超越美国成为最大的保险市场。因此,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而言也有极大的吸引力。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随着保险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落地,已有外资趁此机会扩大在中国保险市场的投资。

  3月18日,由恒安标准人寿独资设立的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这也使得恒安标准人寿成为首家获准筹建养老保险公司的合资寿险公司;11月14日,安联集团也宣布银保监会已批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开业,成为在中国首家批准开业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今年,安达保险也持续增持华泰保险集团的股份,在此前银保监会已批准了其签约的数起股份收购后,11月下旬,安达保险再次宣布签约收购华泰保险集团15.3%的股份,若收购完成,其持有华泰保险集团股份的比例将增至46.2%。

  不过,随着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我国的监管也需要跟上步伐。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业开放程度越高,就对宏观监管、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的要求越高,监管难度也会更大,因此,在整个金融业双向开放不断深化、不断推进的情况下,也要做好相应的宏观调控、风险管控及市场监管的准备,加大管理力度,跟上开放的程度。”

  保险业开放频迎政策利好

  ●2018年6月

  银保监会发布两项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公司在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2019年5月

  银保监会从取消外资股比限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商业存在和扩大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提出12条银行、保险业新开放政策措施。

  ●2019年7月

  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宣布推出“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等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2019年10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限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鼓励更多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2019年11月

  国务院印发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其中包括“减少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和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

  ●2019年12月

  银保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举措。同时,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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