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2月16日A10/A11版《16万“结婚过户” 中介称指标10天到手》(责编:甘浩 责校:张彦君)11版正文最后一栏第五段中“买卖双方结婚前签订的有名无实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益”,其中“法律效益”应为“法律效力”。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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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郑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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