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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被围着要工程款”:何时还钱不该没有答案

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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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截图

  一家之言

  数亿的欠薪问题不该无限期拖延下去了。

  相关官员:“……2015年的时候就没钱,但是,当时的领导在的时候,那反正说要干,那咋弄?”

  工程承包商:“没考虑钱你搞招投标,那不是把我们施工队诓进来的吗?”

  这则发生在涉事官员和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对话,让人瞠目结舌。

  据央视报道,2015年3月,来自江苏盐城的十几名承包商联合中标了宁夏永宁县的一个道路工程,中标价5.68亿元。然而,道路通车了,建设方却开始了漫长的讨债之路。项目完工到现在已经过去三年多时间,他们只陆续收到永宁县政府支付2.24亿元左右的款项,还有3.91亿元没有拿到。对此,永宁县委书记表示,现在没钱。

  从苦于被承包商围追堵截、最后不得不说出“大实话”的相关官员口中,我们能了解到,当地何止是“现在没钱”,2015年工程上马时就没钱。

  说白了,“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理政行为背后,还是有关人员无视财力贸然立项的思维在作祟。

  明明没有钱,但涉事领导要干,立项就通过了,这也折射出当地审批规划的随意性。由此造成的链式反应,难免延伸到对承包商和工人权益的损害上。

  从报道看,作为当地政府欠款的直接殃及者,这些工程承包商因无法还上供应商的账款,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生意都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法治社会,政府应带头守法守信。原本出于对当地政府公信力的信任而自行“通过社会渠道筹集资金,垫资完成工程建设”的工程承包商,最终因为政府失信也成为“老赖”,其中的讽刺意义不言而喻。

  时至今日,当时主导的领导已因为其他违纪问题相继被免职,但数亿的欠薪问题显然不该因此而无限期拖延下去。

  对于地方政府欠薪问题,国家三令五申,并多次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要求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并明确要求,凡有拖欠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提出,对拖欠民营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

  因此,无论从保护民企权益还是履行契约精神出发,当地政府都应勇于承担责任、积极作为,将还清欠款问题提上日程。

  而在积极解决欠薪问题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当地应进一步反思,工程立项管理等制度的漏洞该如何补上。也只有加强政府工程立项管理,用严密的追责制度才能扼住主政者盲目上马政绩工程的冲动。

  □骆新(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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