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个全体会议。会上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迈入2020、脱贫攻坚迎来最后一役的关键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这一报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救助面向的是生活最困难的民众。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社会救助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民众的生活处在动态变化之中,随时有可能再次面临困境,在2020年之后以至更久的将来,社会救助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努力不能减弱。
尤其是通过这一年多的“田野调查”,我们发现目前的社会救助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应该看到,随着脱贫攻坚的推进、大量民众脱贫,以前那种大范围的、“撒胡椒面”式的社会救助与当下贫困家庭的需求已不完全匹配,接下来需要完善相关制度设计,要特别强调工作的精准化,方能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职责。
首先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目前依靠自己的收入“吃不饱、穿不暖”的“绝对贫困”人口比例在不断下降。未来,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进行科学定位,保障标准怎么制定、保障到什么程度,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对低保制度进行完善,要注意厘清低保与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强调救助的“精准性”,该提供专项救助的,要提供专项救助,防止把低保当作“万能药方”——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一律都给低保。
其次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其实,如今对大多数困难家庭来说,医疗可能是最大的问题。正如有报道说的,“现在普通农民家里,只要有一个人得大病,家庭整体生活水平一般要倒退五六年”。这说明,未来社会救助的重点,是从生活保障向医疗救助倾斜。
再次,要学会“精打细算”,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对于特困人员供养,要在尊重供养人员意愿的基础上,把供养的重点放在失能老人上面。比起新建养老院,委托社会养老机构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可能是更务实和经济的做法。对于临时救助,要坚持解决“急难”需求,避免把临时救助异化为困难民众节日慰问金。
另外,要加强社会救助资金整合力度。在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滥用的前提下,建议允许地方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等资金统筹使用,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问题,提高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鲁子舜(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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