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适当为企业减税降费,通过政策性金融给予受困企业必要的支持,不仅有利于社会更好地战胜疫情,也能极大地缓解疫情带来的员工失业等次生灾害。
1月29日是大年初五,在民间习俗里是“迎财神”的日子。但不同于往年的乐观预期和“开门红”,今年受到疫情影响,不少人对经济形势表达了一定程度的担忧。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原本抗风险能力就较弱,暂缓开工带来的收入损失、开工后面临的防控压力,都给生产、经营带来了不确定性。
截至1月28日24时,新冠肺炎疫情累计确诊病例5974例,这意味着,自疫情首次公告以来的短短30天内,确诊病例已超过了2003年SARS的全部确诊病例。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重要指示,各级政府出台了诸多联防联控政策,最大程度降低民众生命财产损失。这期间,大量企业纷纷捐钱捐物支持武汉乃至全国的防疫战。
在社会紧急状态下,企业是重要参与者,如目前公共卫生相关行业的企业正在加班加点地为疫区提供必需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共危机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抗力,如各种资源势必更多向处理危机的短期产品和服务倾斜,从而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和服务能力,增加了成本,加重了企业的债务和财务负担。
鉴于此,社会各方尤其是政府层面既要调动企业共同参与疫情阻击战,也要积极帮助企业纾困。在当前背景下,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开展研判,对受到疫情影响的行业,以及疫情中不可或缺的生产企业、服务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
其实在2003年非典期间,我国各级政府也采取了对部分行业实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为企业渡过难关创造了有利条件,综合以往的经验,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不妨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酒店、民航、交运、生活服务企业等实行部分税费减免政策,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为防疫提供专业产品和服务。
其次,对公共危机中居民和企业对疫区的捐款捐物进行税费减免。对个人的捐款捐物适度允许分摊到当年的个税免征额中,以鼓励社会群体间的自治自救;对企业的捐款捐物免征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再次,对由于疫情打破企业生产投资计划导致的投资损失,允许在税费前进行适当的税基冲销,以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和经营压力。
第四,对因疫情暂时受困的企业,政府在适度降低税费、放宽税前抵扣条件之外,还可通过政策性金融对这些企业进行支持,帮助企业纾缓暂时的困难。
第五,为防控疫情,多地延长了企业复工时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员工因疫情延误的工时,公司要按照带薪休假等来处理,为此企业确实承担了相应的成本,对于这部分成本,政府可以适度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全额计提为费用。
总之,应对公共危机,是政府、企业、社会和居民等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和治理的系统性工程。唯有实现政企互通、政社互动、政民互融的协同关系,各自从不同的社会责任出发共同应对,才能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管理能力。
因此,当前适当为企业减税降费,通过政策性金融给予受困企业必要的支持,不仅有利于社会更好地战胜疫情,而且可极大缓解疫情带来的员工失业等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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