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封面报道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封面报道
上一篇

湖北全省新增确诊病例连续5天零报告

监测结果显示,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城市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2020年03月3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应悦)昨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59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湖北省全省新增确诊病例连续5日零报告,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已连续24天无新增病例确诊报告。监测数据显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城市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到疫情影响。

  截至3月28日湖北省仍在院治疗2054例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阳在发布会上通报,3月28日0时至24时,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无境外输入性病例。湖北省全省新增确诊病例连续5日零报告,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已连续24天无新增病例确诊报告。

  李阳通报,截至3月28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7801例,其中武汉市50006例,占全省74%。其他市州17795例,占全省的26%

  截至3月28日,湖北省仍在院治疗2054例,其中重症515例、危重症195例;湖北省累计病亡3182例,3月28日湖北省新增病亡5例,均来自武汉市。

  截至3月28日,湖北省累计治愈出院62565例,3月28日湖北省新增出院467例,新出院病例均来自武汉市。

  火神山、雷神山等周边设空气监测点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张文漫介绍,目前湖北已建立覆盖所有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区的空气自动监察网络,覆盖长江、汉江及其重要支流湖泊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实时掌握全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累计开展1100余次监测,水质均达到或者优于地表水环境指标三类标准,余氯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生物监测评价指标正常。武汉市1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者优于地表水环境指标三类标准,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生物毒性监测评价结果正常,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在火神山、雷神山等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布设临时性的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对医疗机构周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预警,对邻近定点医疗机构的地表水开展水质抽测。利用移动车载监测设备,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周边空气质量进行走航监测。数据显示,抽测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总排口出水余氯浓度基本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均达标排放。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周边环境未出现异常。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蒋茂芳表示,目前,全省147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医疗废物、废水处理未影响环境安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介绍,到目前为止,全省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生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吕文艳表示,湖北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发生前的每天180吨,增长到目前的每天667.4吨。武汉市的处置能力由每天的50吨,提升到了目前的每天265.6吨。武汉市前期积压暂存的医疗废物3月2日清零,并与各市州一样持续保持日产日清。

  全省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医疗废水均采取消毒措施,接收定点医院废水的13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环保专项资金向防疫重点项目倾斜

  吕文艳介绍,省生态环境部门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服务,争取利用国家和省级生态环保有关专项资金,对疫情重点地区和防疫重点项目给予倾斜。

  吕文艳介绍,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湖北省环境部门制定了《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分疫情防控、重污染天气和日常监管3类,出台针对疫情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4项措施,帮助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或“零打扰”。

  吕文艳表示,湖北省将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符合污染治理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核准延期缴纳环境保护税。采用更加科学的方式分配碳排放配额,促进配额分配与企业减排精准契合。采取限时免收、延期分期缴纳等措施,减轻企业排污权交易成本。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