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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麦罗斯》对西方经典的融合,是沃尔科特的生命力所在

2020年05月2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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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麦罗斯》
作者:德里克·沃尔科特
译者:杨铁军
版本:广西人民出版社
2018年10月
沃尔科特(右一)与马克·斯特兰德、布罗茨基、扎加耶夫斯基(左起)。
沃尔科特水彩画。

  1990年,沃尔科特出版了“现代史诗”《奥麦罗斯》,199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部8000多行的长诗是沃尔科特最具野心的作品,是他对加勒比海地区殖民历史与复杂现实的深切洞察,也是他借鉴西方经典文学传统(《荷马史诗》《尤利西斯》等),创造自己文学园地的最有力的展现。

  

  从语调中可以听到大海的轰响

  新京报:加勒比海岛的自然风景在沃尔科特的诗歌中占有重要分量,它有时是沃尔科特诗歌的主题,有时是天然背景。加勒比的自然(棕榈树、阳光、海浪等)对沃尔科特的写作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或者说,赋予了沃尔科特诗歌哪些独特的特点?

  杨铁军:在《奥麦罗斯》中,自然风景并不是自在的,换句话说,沃尔科特并没有把自然风景当做从其开始,从其结束的目的本身。自然风景,尤其是加勒比海,可以说是《奥麦罗斯》的大背景。圣卢西亚是一个小海岛,身处其中,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大海的强大影响。以圣卢西亚岛这个地域为重心的《奥麦罗斯》自然也给人这种印象。甚至有说法称能从沃尔科特的语调中可以听到大海的轰响。

  但要说自然风景是《奥麦罗斯》的背景,其实也还不够,因为它不仅仅是背景,也不是一个静态的观照对象,把它当做全书的主角也不为过。所有的人物都以不同方式和加勒比海的风浪、气候、阳光打交道。书中的几个主角都是靠它讨生活的渔民,自然风景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观照对象,不是一张度假胜地的明信片,而是与之搏斗、也享受其庇护、与之共舞的人生大剧场上的对手和朋友。它带来痛苦、带来欢乐、带来生命,也带来死亡。所有的事情都深深烙上了大海的印记。加勒比海包含了沃尔科特最深刻的经验、最沉痛的反思、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加勒比海是沃尔科特的生命所在,也是他的作品的全部。所以,自然风景这个词在沃尔科特的词典里同时是亚当和夏娃、天堂和地狱,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上帝。

  新京报:沃尔科特有一段创作的所谓模仿期,比如仿迪兰·托马斯,为的是“冲出海岛的社会、种族和思想的局限”,走向国际。你如何看待沃尔科特“把自己海岛上的素材放进更早以前的外国作品”(奈保尔语)这一创作途径?这在《奥麦罗斯》中,似乎正表现为对“荷马史诗”《神曲》《尤利西斯》等欧洲经典的不同方式的借用。

  杨铁军:很多作家都有一个从叛逆到回归的发展过程,包括我们中国作家。沃尔科特的位置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黑白混血,而且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有着复杂的体验和艰难的挣扎。冲出海岛的局限之后,他又返回,和自己的出生地达成和解,直至更深入地扎根其中。在生命的后半段,沃尔科特每年都往来于加勒比海和美国之间,从来没有长离故土,也没有远离所谓的文化中心。是两种经验的深度参与者。

  欧美作家的背叛往往是宗教性的,历尽艰辛,最后达成某种和解。从“五四”以来,我们中国作家的背叛好像一般是针对家乡,年轻的时候想离得越远越好,这是一种大时代语境下的命运,是一种现代性的话语实践,因为文化现场都在远离家乡的大城市。但最后,中国作家,如果幸运的话,一般都会反思早年的这种背叛的命运,即使达不成和解,也会对其有所反思(除非是那些天真地把乡土经验田园牧歌化的人)。

  回到沃尔科特。他虽然选择回归,但他并没有以自己身上的“白”而羞耻。事实上,他始终想在加勒比海和欧美文化之间构筑一种人类命运的共同体。他在《奥麦罗斯》中用大量的篇幅批评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但是他绝没有走到另一个极端,也就是坚执本土文化至上。他以自己的黑而自豪,但并没有天真地以为本土文化总是无辜的、无罪的赤子。

  所以,沃尔科特在《奥麦罗斯》和其他作品中对西方经典的深度融合,是他的全部的生命力所在。有些本质主义者、民族主义者、纯粹主义者可能会指责沃尔科特被西方文化所污染,而西方的精英则居高临下地欢迎他加入精英俱乐部。一方指责他不坚定、屁股坐在另一面,另一方指责他对本土的认识不够沉浸。在后殖民主义的现实和语境下,事实证明,沃尔科特是对的。对纯粹的坚执,在这样的时代,并不是一种政治正确意义上的反抗,而是反动。

  不是一个固执的本土主义者

  新京报:在1992年的诺奖受奖词中可以看出,沃尔科特很在意加勒比海文学的独立性,并说“它们(海岛生活)没有文字,它们等待着被解读,假如解读正确,便会有独立的文学诞生。”而一个最基础的现实是,沃尔科特是用英语(“帝国语言”)写作的。“独立”和“英语”之间是否有矛盾?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杨铁军:在一篇访谈中,沃尔科特说加勒比海从文学意义上来讲是一块没有开发的处女地,是伊甸园。欧洲人已经过了那个天真的阶段,而加勒比海人可以从亚当、夏娃开始。加勒比海人可以发明自己的鲁滨逊和星期五。和拥挤不堪的欧洲文学景观相比,加勒比海作家可以随便开疆拓土,跑马圈地。但是沃尔科特不是一个固执的本土主义者。如果有一个现成的锤子可以用,他不会非得自己造一个。而且不管是西方的锤子,还是土著的什么工具,在加勒比海,都是新的。

  “独立”和“英语”之间自然是有矛盾的,但这个矛盾在沃尔科特身上得到了解决。沃尔科特对西方经典的熟稔程度超过了西方人,对诗歌韵律的了解超过了西方人(他抱怨美国学生因为教育缺失,普遍丧失了对韵律(scansion)识断的能力)。另一方面,他对加勒比海文化和人民的爱,超过了很多土著,甚至有点盲目。这样的矛盾是那么深刻,从表面上看,几乎无法弥合。但是沃尔科特从自己的生命经验出发,内化了这种矛盾,其中最美的部分、最强有力的东西,就体现在《奥麦罗斯》中。

  诗歌中明显的视觉性

  新京报:面对这样一部“现代史诗”,不得不提及的一个问题就是翻译的难度。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都有哪些,你是如何解决的?因沃尔科特对上述欧洲经典的引用,在翻译过程中,相关知识上的储备是否会对翻译效果产生影响?此外,翻译前,是否会先掌握加勒比海地区独特的种族、文化状况?

  杨铁军:我在《奥麦罗斯》的译后记中谈到,虽然一般的公认是,这部作品是很难的,但其翻译的难度并不是对原文的理解。难度在于如何在汉语中找到一个配得上这部宏大史诗的语气。说来惭愧,我一开始并没有找到。我按照一般的成见,企图把这部史诗的所谓的汪洋恣肆呈现出来,所以按部就班,打一字一句的阵地战。初稿完成以后,效果并不好,我很失望,甚至有了放弃的想法,因为我认为这样的翻译在汉语中不成立。

  后来我从第一章开始修改,改了不下几十遍,直到最后有一天,但却好像是忽然之间,一切都成型了,不再松松垮垮了。我知道我找到了我需要的语气。于是,我依照这种理解,对全书做了全面的修改,几乎是推倒重来,这是第二稿。然后第三稿,在前面的基础上,每一个句子都做了调整,让诗句更加紧实,产生了让我惊叹的力量感。我好像一下子理解了这部作品,通过自己的文字。

  《奥麦罗斯》的翻译不同于我此前所有的翻译,我是在翻译的过程中,很艰难地,甚至是很幸运地找到了一种让我满意的处理方式。而其他几本书的翻译,在开始之前,我已经有所认识,知道该怎么处理。翻译过程中即或有些许微调,基本都是按照一开始就有的原则来进行的。《奥麦罗斯》的翻译完全不同,它本身就是一个探险历程。

  新京报:如你在译后记中所说,沃尔科特除了诗歌,还创作了近30部戏剧。其戏剧作品有何主要特点?对其诗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杨铁军:对沃尔科特的戏剧我并没有太多了解,但是从《奥麦罗斯》中可以看出沃尔科特对现场感的理解,对镜头语言的娴熟处理。很多场景,从前景到近景,从场景的原则,特写的角度,你能看出这个人对舞台、对电影的视觉语言是很熟悉的。我有个小小的“偏见”,就是很多画家出身的诗人,往往太迷信视觉,而忽视语言的其他的维度,写出的诗成就不高。沃尔科特是画家出身,他打破了我这个偏见。《奥麦罗斯》的视觉性,甚至对一个视觉艺术的外行来说也是很明显的,但是这丝毫无损于他的抒情性,他的语调。沃尔科特不光是不同文化的融合者,也是融会贯通不同艺术形式的大师。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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