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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超前点映败诉,为商业模式创新校准航向

2020年06月0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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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纸判决,既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将商业模式创新置于法律框架下进行审视并给出了明确而中肯的评价,值得肯定。

  爱奇艺因“超前点播模式”被诉一案,有了新进展。

  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是个性化服务、新的视频排播方式,本无不妥。但是,爱奇艺平台存在“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损害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的行为,因此,认定爱奇艺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提供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并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对此,爱奇艺回应称感谢肯定超前点播模式,将保留上诉权利。

  时间拨回到2019年底,此次诉讼的起因是爱奇艺在热播古装剧《庆余年》上“出新招”,要求会员用户支付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作为爱奇艺黄金会员的吴某却认为,“超前点播”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能不能既收会员费又收点播费,平台二次收费行为是否合理,消费者权益该如何保护,随之而来的争议成为业界、法律界讨论的话题。如今,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既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将商业模式创新置于法律框架下进行审视并给出了明确而中肯的评价,定分止争,值得肯定。

  回到这起公众瞩目的诉讼纠纷上,表面上这是个体诉讼纠纷,实际是消费者与企业平台的角力。对于广大用户而言,他们相对处于更为弱势的博弈地位。而在该案中,法院判决要求被告爱奇艺提供“完整”的会员权益、赔偿公证费损失等,满足了原告吴某诉讼请求,无疑为付费群体撑了腰。

  据此,司法也释放出更强烈的维护用户权益信号,有利于用户按图索骥维护自身权益,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权利落地有声。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一门平衡的艺术,这一点也体现在这次审判中。

  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包括“微信表情”和“微信红包”著作权纠纷等在内的司法判决,通过个案审判的路径,在保护商业创新、维护用户权益之间,确立了一条普遍适用、公正合理的司法标准,无疑值得肯定。

  如今,针对爱奇艺的“超前点播模式”,民众持反对意见者仍大有人在,而破解“超前点播”之道在于法治,即企业平台与用户达成合法合规的“契约”,无疑是此次诉讼案件给出的最宝贵的答案。

  作为企业平台,可以区分不同的会员规格,具体细化不同的服务内容,也包括“超前点播”等餐单,并充分保证用户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对于用户,在知晓平台套餐的基础上,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服务。如此,既能保护企业的创新精神,也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司法是社会的减震器。随着技术的发展,类似“超前点播模式”还会接连涌现。立法上固然要规范,司法也应灵活处置,在维护用户权益的同时,为商业创新空出一片“自留地”。如此,才是一个健康的、法治的市场经济常态。

  □吴真晗(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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