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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2020年07月0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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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安排,自6月30日起,北京市启动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业务。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以往机动车驾驶人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只能选择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进行处理。北京市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全国任意省区市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后,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除了可以继续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处理之外,还可以选择前往北京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其他省区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了解,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调查程序,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代为送达相关文书。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全国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使用全国统一平台,实现各省域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及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此外,市民群众也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网上处理在全国任意省区市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在线查询并处理已成功备案的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并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缴纳罚款。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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