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大势
有效引导创业者确定创业方向,提高创业就业质量,规避投资失误,成为十分重要的工作。
国家发改委等中央13部门15日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其中对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提出了新的政策宣示,要求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幼小到茁壮,如今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补充,特别是部分早期的个体创业者成长为优秀的企业家,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策面上一直是抱以支持态度,而在今天稳就业、保就业压力很大的背景下,支持发展新个体经济,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预示着新个体经济将在新时期出现一个新的发展高潮。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提出的《意见》中,在“个体经济”的前面冠以“新”字,这表明今天要发展的个体经济,已经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而是在更高起点上发展的个体经济。具体来说,今天的中国经济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稀缺经济”而是“剩余经济”,特别是在网络出现后,旧的业态和模式正面临巨大挑战,而通过线上、云上完成交易的新业态、新模式则展现出了蓬勃生机。最近十年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助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其成就有目共睹。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将新个体经济的发展融入数字经济,意味着新时期的个体经济,已经不仅仅是只能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而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这一战略运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新个体经济被寄予新的希望。新个体经济发展的时间窗口已经打开,对于正在创业路上奋进的个体创业者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鼓舞,而对于仍然在就业路上寻找方向的人来说,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激励。
发展新个体经济,要有新的思维和新的思路。在这方面,《意见》提出了许多富有实操性的政策要求。比如,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在今天,像上一代个体户那样通过密集劳动的投入来创利的模式已经很难有市场,个体经营更多地出现了“知识经济”的色彩,因此,有效引导创业者确定创业方向,提高创业就业质量,规避投资失误,就成为十分重要的工作。《意见》要求相关方面对从事线上交易的个体工商户积极降低融资成本、降低线上服务费等,都能够起到支持自主创业,从而培育新个体经营者的作用。
《意见》还提出,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这一政策的提出,对于激励年轻人投身个体创业活动能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副业创新”表明,即使是目前的在职者,也可以通过线上的多样化社交等进行个体创业,而不再像以往那样会受到政策管束。“副业创新”的推出和未来的活跃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社会的就业观念,实质性地推动个体创业的发展。
更重要的是,《意见》还提出要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在复工复产期出现的多点执业为企业用工提供了很好的启发,人们的就业途径可以因此更多样化,让企业雇主和劳动者实现“双赢”。对个体创业者来说,这种灵活的用工模式更有很强的适用性,但随之而来的就业劳动保障则需要政策创新。《意见》对此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设想,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而这方面政策的具体化,则将为新个体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保障。
□周俊生(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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