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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失物送回”功能,为“拾金不昧”撑腰

2020年08月1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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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据某网约车平台发布的数据,仅今年上半年,该平台网约车司机发现遗失物品并报备平台的就有85万多件,而乘客如要求司机送回捡到的物品,是否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又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也曾引发争议。对此,该平台日前上线了“遗失物品送回”功能,乘客可选择不同的方式拿到自己丢失的物品,并支付相应费用。

  网约车物品遗失较为常见,乘客较为匆忙、客流量大、车辆移动快速等,都是网约车物品遗失并难以找回的主要原因。而上线的“遗失物品送回”功能,正是为了解决平台遇到的“找东西难”。

  对于“遗失物品送回”功能的付费规定,有人认为应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无条件归还失主。但我以为,对于因乘客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物品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既合法,又合乎情理。根据《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物返还给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而且,送回遗失物品的费用采用了基于综合考量的一口价模式,由平台自动给出价格。这样就能减少司乘间因费用而产生纠纷,让“失物保管费”更合理。为此,“遗失物品送回”功能,也是用权责明晰给“拾金不昧”撑腰。不仅如此,对好人好事予以精神与物质上的奖励,还能起到鼓励好人好事的作用,是社会向上向善的动力所在。所以,网约车平台的“遗失物品送回”,虽仅是企业内部规范,却体现着社会价值,能够产生“溢出效应”。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拾得者与权利人双方对“失物保管费”协商无果,最终还需法律定分止争。但作为企业,推出“遗失物品送回”功能,有助于厘清物品遗失纠纷中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明晰失主、拾得人与平台等各方的权责,这有助于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契合法治精神,值得肯定。

  □戴先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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