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警方提级重新调查,释放了积极信号,期待其查清事实真相,依法秉公处理,让正义的结果与公众的期待同频共振。
踹伤了对同行女孩伸出“咸猪手”的男子,该被刑拘吗?这两天,“猥亵女生被踹伤男子索赔20万元,踹人者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成了网上的热门话题。
在引发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后,案情走向出现了逆转:据最新报道,永州市公安局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踹人者胡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复盘事件始末,确实波折迭起。据新京报报道,两个多月前,在湖南永州冷水滩某商场内,男子雷某某用手臂故意碰撞小艾胸部,小艾的同行男友胡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此后双方查看监控,小艾报警,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胳膊有伤的胡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
经司法鉴定,雷某某的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8月21日,当地警方对胡某予以刑事拘留。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据悉可能被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就此案来说,涉事警方之所以对胡某追究刑责,很可能考虑到是“事后防卫”。在这起案件中,猥亵者雷某某用手臂故意碰撞小艾胸部,不法侵害在双方争执时就已经结束。胡某后来再脚踢雷某某,确实不能轻易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免除刑事责任。
但该案与一般的“事后防卫”似乎还有所不同。虽然正当防卫的适用情形已经失去,公民的自卫权受到了法律限制,并不代表在公力救济暂时不在场的条件下,公民的自力救助权就不得行使。
我国法律历来“旗帜鲜明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赋予公民以刑事司法协助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鉴于此,机械地追究刑责值得商榷。
该事件中的具体情形是哪种,显然需要在还原事实的基础上去廓清和解释。在此背景下,撤销案件,并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也有助于破除对既有处理手段的依赖,更充分地还原真相,更合理地做出处理。
近年来,虽说从立法到执法、司法,鼓励民众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已成共识,包括民法典“好人条款”的制定,于海明正当防卫案、赵宇正当防卫案等典型案例的公布,都弘扬了社会正气,但与不法行为作斗争,并不仅限于正当防卫,或者是免除救助人民事责任。
面对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法和司法上同样须厘清“合法”与“违法”,为挺身而出的公民提供法律保护。当公力救济无法抵达的时候,公民既可以为维护个体权利,也可以为维护公共利益,采取适当措施制止不法侵害而不受法律追究。
说到底,正义存乎于心,历久弥新。在这起“男生踹伤猥亵男”事件上,警方提级重新调查,释放了积极信号,期待其查清事实真相,依法秉公处理,让依法处理跟“弘扬正气”的善治诉求平衡呼应,让正义的结果与公众的期待同频共振,最终跟世道人心同向,为正义张目。
□欧阳晨雨(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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