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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认为华兹华斯后来退化为一个保守的诗人,批评他忘却早年的革命热情和激进理想。华兹华斯身上的确有保守的特点,但“文化守成”一词或许更加准确,即敬畏传统,遵从习俗,看重具体实在的情感,而非抽象的人性和理念。与早年的一腔热血相比,成熟后的华兹华斯表现出一种朴素的勇气,每一个活在世上的人都或多或少分享着这份勇敢,大可不必抛尸疆场或投身革命,因为,只有经历过风云变幻的人才深谙此理:“无论人们出于希望或忧虑而经历了多少次革命式巨变,世事的体系仍未改变”,而“人类的心灵能比其居住的大地美妙千百倍”,因为“其本身具有更神妙的材质与织体”。
生活之勇:生活与艺术互相扶持、彼此激励
1799年12月17日,华兹华斯兄妹启程,穿越奔宁山脉,一路上冰天雪地,风雨交加,昼短路长,但他们没有灰心,而是“勇往直前,如海上的两艘轮船”,在徒步三天三夜之后,终于抵达格拉斯米尔。华兹华斯身无分文,亦无确定的未来。
华兹华斯二十九岁。十七岁时,他第一次离开故乡的湖泊,前往南方的著名学府剑桥——却发现“似在错误的时间来到错误的地点”。巴士底狱被攻占时,他曾以一位十九岁理想青年的全部热诚拥抱法国大革命。伯克发表《法国革命沉思录》那年,二十岁的华兹华斯与剑桥同学徒步壮游,翻越阿尔卑斯,“法兰西正值最金色的时光,/人性也似乎再次于世间诞生”;并在一年后再度赴法,初尝爱情的烈焰,成为一位不合法的准父亲。路易十六被处决八天后,华兹华斯的两部诗歌《黄昏漫步》和《景物素描》出版,英法宣战。华兹华斯在祖国感到孤立,也无法渡过海峡去看望爱人和尚未见过的幼女。二十五岁时,他与激进分子过从甚密,成为葛德文家中的常客,并初遇柯尔律治——两个人都对他产生重要影响。二十八岁,活跃的心智交流,耀眼的灵感碰撞,促成《抒情歌谣集》,启动自传体长诗《序曲》。
十二年来,他见证了革命的风云,踏遍欧陆壮景,寄居国际都市——伦敦、布里斯托、巴黎、汉堡,因身处政治文化中心而兴奋;拒绝牧师工作,认为那种生活单调乏味,不止一次希望在伦敦谋职;置身社会名流,旁听议会辩论,参与思想交锋;他也曾拥有伟大的友谊,度过奇迹之年,发表了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而立之年的华兹华斯不仅穿过但丁的幽暗森林,还见识过林外的明朗风景。然而,一个这么见过世面的人,为什么回到举目无亲的湖区,当他的兄弟们或在伦敦或在剑桥蒸蒸日上?为什么不惜顶尖的教育背景和广泛的人际关系,甘于在遥远的边缘地带默默无闻?一个人需要何等勇气才能在峰回路转之后选择回到起点?在《安家格拉斯米尔》中,诗人写道:
我们来此,并非内心柔弱,
畏惧或者完全无视真相,
并非怀着浪漫的希望,以为
在如此可爱的地方能找到
爱、完美的爱,在如此庄严处
能找到同样庄严的心智,以为
它寓于此地的居民,人如其境。
……
我来此,
并非梦想风平浪静的生活、
纯洁无染的仪止;生在山中,
长在山中,我并不要什么天平
来制衡我的希望;善良令我愉悦,
邪恶也不会令我退缩,伴着厌恶
或极度的痛苦。我寻找的是人,
情同手足、普通平凡的生灵,
他们和别处的人们没有两样,
也会心怀自私、嫉妒和报复,
也会邻里不和——这真是愚蠢——
以及谄媚,虚伪,争吵与诽谤。
这是勇敢的抉择。他直面现实,并没有把格拉斯米尔当作桃花源。“凄清的乡路变作敞开的学校”,他从中观察具体的人性和真实的情感。他视连续两个月的暴风雪为考验,愈发坚定着安家的意愿。而格拉斯米尔的鸽舍比他住过的很多房子都要狭小简陋。带病劳作、白手起家的艰辛不会阻挡修建花园的需求,因为这也是对美的追求,是让“心灵与外界和谐联姻”。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米沃什《礼物》)相反,这是华兹华斯的心愿,尽管他始终在书写心灵的成长。
第一次瞥见格拉斯米尔时,他还是个学童,当时心生向往——“若能在此生活该多么幸运!”选择回到儿时远望的地方,与故我重续关联,无论其间有多少断裂,诗人依然声明:“我的原则没有任何改变”。人与诗人也要天衣无缝,彼此交融、互相发现,前者因后者而神圣,后者因前者而更具实质。
与柯尔律治制定的《隐士》计划以其崇高的立意激发他身体力行地投入隐居生活,但隐居不是隐退,而是投入更加真实的世界。在战火纷飞的年月,华兹华斯认识到他的天职不是成为革命激进分子,而是成为平凡生活中慰藉人心的诗人:
当他开启格拉斯米尔的生活,他感到一场生活实验即将开始:生活与艺术应该互相扶持,彼此激励。他的艺术使命已然决定他的人生选择;他也希望,他的生活方式将证实他通过诗歌所传达的价值是真实不虚的。
写作之勇:不屈从于流行的观点和思维方式
与生活之勇相匹配的,是写诗的勇气,不仅在于他提出创新的诗歌美学,挑战时代品味,写作行为本身就需要耐心、毅力和勇气。华兹华斯喜欢在户外写作。他很勤勉,“每天早晨都独自外出……在很多次阵雨中,我猜他就站在伞下一动不动,在路中央,或田野上”。伴随着写作的是疼痛。每当华兹华斯酝酿一首诗,他的身体就会感到各种不适,可见他为写作投入了全部的身心:“我的胃和腰不太舒服,心口也隐隐作痛。”微茫的烛火,自制的笔墨,有时,连书写的纸张都要请求外援,华兹华斯还患有顽固的眼疾。然而,与这些相比,更大的困难来自负面书评和由此导致的销路不佳。
在六位主要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中,除了一夜成名的拜伦之外,大多数诗人在世时都没有得到公允且充分的认可。人们甚至认为济慈是被负面评论杀死的。《爱丁堡评论》的杰弗里是好几位诗人的“天敌”。他那致命的开头常给人留下挥之不去、难以逆转的印象:“这绝对不行!”杰弗里在《抒情歌谣集》序言中听到“某种宣言”,看出华兹华斯在语言层面的激进思想将颠覆社会秩序。他认为《永生颂》是《两卷本诗集》中“最不可理解的一首”。他以常人的思维拒绝将华兹华斯笔下的商贩视为诗意的虚构:“一个走街串巷卖法兰绒和手帕的人能有这样的高谈阔论,很快就会把他的顾客全都吓跑。”他也无法理解华兹华斯在写给查尔斯·詹姆士·福克斯的信中所说的,“衣着朴素者感受至深”。他认为华兹华斯“为诗歌献身”的说法不过是“一个血本无归却不愿放弃的人绝望的自吹自擂”。杰弗里的书评巧妙地颠覆了华兹华斯诗歌和序言表达的每一个观点:“他的隐居切断了与文明社会的交流;他的预见不过是幻觉;他的诗歌想象理论一派胡言;他的风格冗长;他的高谈空洞;他的‘哥特式教堂’建在沙滩;他全部的作品不是揭示了真理,而是合成了荒谬。”
负面书评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销路不佳和连带的生活艰难。不算短期来访的客人和周末留宿的男孩(柯尔律治的两个儿子),平日里十几个人吃饭是常有的事。没有钱怎么办?但华兹华斯不会逢迎,他宁可自己去工作——因此遭到雪莱、勃朗宁等人的嘲讽——尽一家之主的责任,保障生活,才有艺术创作的可能,“只有比华兹华斯更浪漫,或者更自私,或者更惯于有钱的人才会说艺术的召唤本来就比家庭的需求更加重要。”
爱默生这样评价华兹华斯,“在如此功利的时代,要付出如此果敢的行动,除了他东方的隐逸精神之外,还需要不可征服的野性力量,那种乡下人常见的蛮勇。否则,他不可能成功地抵御舆论的洪水。他是唯一没有屈从于流行观点和思维方式并最终获胜的一位。”华兹华斯可以无视杰弗里的种种攻击,但有一点他必须辩驳。杰弗里唇枪舌剑的核心论点是:华兹华斯虽有志成为伟大的诗人,却执迷不悟地选错了题,“用他最庄重、最温柔或最热情的语思描写大部分读者视为低级、愚蠢或无趣的事物”。这恰恰是华兹华斯最看重的地方,也是他诗歌的革新之处。的确,华兹华斯歌唱日常的奇迹,并相信人的心灵可以被简单的事物所打动,坚信民族复兴与读者想象力的提升密不可分。事实上,从《抒情歌谣集》开始,华兹华斯就在进行一场诗歌实验,考验着大众的品味,校正人们的情感。1800年《抒情歌谣集》的扉页上就明确写着“律师们,这不合你们的品味”,隐含地向那些靠写书评来赚外快的律师们发出挑战。
华兹华斯的勇锐之处在于他能够逆流而上,坚持自己的品味。他的好友柯尔律治曾指出,“每一位伟大而创新的作家,根据其伟大或创新的程度,必须开创自己的品味,使人们由此去欣赏他;他必须教会人们如何去领略他。”他的诗是“关于鉴赏力的诗歌”。他断言,这样的诗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
因为,人类的心灵无需粗俗和强烈的刺激就能兴奋;若对此一无所知,更不知道一个人之所以高于另一个就在于这种能力,那么,他对于心灵的美与尊严一定知之甚微。对我而言,在任何时代,作家的最佳职责之一就是致力于培养或扩大这种能力。然而,这一职责,尽管在一切时代都很重要,在今天却尤为如此。因为,史无前例,在我们的时代里,众多因素正在以一股合力钝化着心智的鉴赏力,使心灵不能发挥任何主动性,乃至退化到一种蛮荒的愚钝状态。这其中最显著的因素就是那每天发生着的国家大事和城市中急剧增加的人口,单调乏味的工作使人们产生对特别事件的如饥似渴,而信息的高速传播又能随时满足人们的需求。(1800年《抒情歌谣集》序言)
这个强烈谴责成为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英国文学史上的重要时刻。华兹华斯坚称,诗歌有义务去抗衡当代文化中的这种趋势,一个真正的作家应保持对抗的姿态。
华兹华斯的很多作品都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谦逊与静穆,旨在揭示人性中安静、为人忽略的地方。成长于尚理的启蒙时代,阅读过泛滥的感伤文学,他认为诗歌应表达最质朴的情感,一如《丁登寺》中“那沉静而永在的人性悲曲”,“既不尖锐,也不刺耳,却拥有丰沛的力量去净化与摄持”;目睹着大量人口从乡村涌向城市,他不仅逆行,而且乐于选取乡土素材;他的确提倡诗歌应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平实语言,摒弃当时流行的雕琢文风,但他也发明了一系列独属于他的表达;他的确主张平凡日常皆可入诗,但他能在卑微中洞见无限,在人性中领受神谕;他为叙事歌谣赋予抒情维度,为抒情诗歌找到不同题材,让田园诗不避人间苦难,从而表现人性的悲怆。而这悲怆的又是那么平淡无奇,没有宏大叙事,没有惊心动魄——对于信者的耳朵,却也动听。对他来说,诗歌是精神的代言人,否则什么都不是。他希望唤起读者的想象力,从而进入一个更具思想和精神活力的世界。
偶尔,诗人也会极度消沉,想到也许有一天“孤寂、心痛、沮丧、贫穷”会接踵而至,想到“我们诗人年轻时以欢乐开始;/却终不免陷入失意与疯狂”。在忧愁中,诗人忽然看见池塘边有一位“最老的老人”,身体佝偻,病痛缠身,如一块巨石或一只蹲伏着的海兽。老人告诉诗人,他靠拾水蛭为生,过着诚实的生活:
他话音虚弱,来自虚弱的躯体,
但字字以肃穆的秩序排列,
似伴有崇高的旨意——
字斟句酌,非凡人可企及,
一段庄严的言说,如苏格兰
虔诚的人们使用的言语,
能平和地对待一切,不论上帝或人类。
“虚弱”,然而“肃穆”、“崇高”、“庄严”,仿佛老人的语声蕴涵着宗教般的神圣。而“秩序”、“字斟句酌”等特征又暗示老人的语言富有诗意,体现诗歌创作过程或者诗歌本身。一时间老人似乎兼具了布道者与诗人的双重身份。诗人聆听着老人的诉说,感到老人的语声如同溪流那依稀难辨的声音,似乎与周围的自然景物、声音融为一体,传达着本质而恒久的精神。诗人听不清老人具体说了什么,因为诗人的思想已经超越了眼前的画面而升华到内在的精神图景,老人就像我“梦中邂逅的身影,/或如来自远方的使者,/以适时的训诫,给我人性的力量”。这首诗原名《拾水蛭的人》,让我们看到抒情诗的不同题材;后更名为《决心与自主》,则更加凸显主题。希尼在《华兹华斯诗选》序言中曾精彩地论及这首诗:
表面上看,与流浪者的邂逅,对其生存状况的好奇,体现了民主、甚至共和的色彩。顿悟的时刻将老者神化,又呈现出灵视的特征。从奇遇中汲取智慧,揭示了诗文的哲思。直率的自我剖析带来净化(cathartic)。诗节的形式彰显了精湛的诗艺。山林水泽、风雨阴晴的描写不仅优美,而且治愈,激发我们去感悟在拾水蛭者庄严的苦行与荒野凄清的苦境之间的内在联系。总之,典型的华兹华斯风格。
留守之勇:“最后的浪漫主义者”
1839年6月12日,华兹华斯在芬尼克小姐的陪同下,出席了牛津大学荣誉学位授予仪式。起初,官方的热烈致辞并没有打动诗人,然而,当发言人约翰·基布尔称他为“人性的诗人”时,他才感到真正的理解,因而充满感恩。座无虚席的听众中还有马修·阿诺德和亚瑟·休·克拉夫。此时此刻,下一代最重要的声音正在致敬当代最伟大的诗人。在某种意义上,这证明了他早年的话,“我的诗写给未来。”1843年,华兹华斯荣膺桂冠诗人。此时的诗人,七十三岁,恐怕“爱与名已沉入虚空”了吧。虽然他活着见证了迟来的声名,但生命中重要的人大多辞世,未能分享这一时刻。华兹华斯一生经历了许多生离死别。幼年失去父母,1805年失去弟弟,1812年痛失两个幼子;在他生命的最后三年,他失去了最心爱的女儿,差点儿追随她走进坟墓。朋友中,描绘皮尔城堡的博蒙特,与他湖畔散步诵诗的同学,阿尔卑斯之旅的同伴也先后离去。诗人里,司各特、柯尔律治、兰姆、骚塞相继辞世;而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也都英年早逝。
华兹华斯成了叶芝笔下的“最后的浪漫主义者”,高头大马上骑士犹在,勇敢地坚守着浪漫主义群体的美学(尽管“浪漫主义”是后来的命名)。华兹华斯重申他的“湖畔派”身份,宣称这个头衔是光荣的徽章;《达登河》和《重游耶罗》延续着诗人通过漫游领悟真谛的感知方式;《湖区指南》引领人们欣赏自然,更歌颂纯净的社群和基本的人性;自传体长诗一面梳理自我的成长,一面传达着普遍而深厚的同情。与此同时,诗人积极发挥他在民族文化和教育方面的影响——在“饥饿的四十年代”,他反对奴隶制,反对新济贫法,关心死刑、非国教法,担心火车破坏生态,也间接地影响着牛津运动。一八二五年,海兹利特曾出版了一组随笔,题为《时代的精神》。一八四四年,理查德·亨吉斯特·霍恩出版了《时代的新精神》,试图展示维多利亚时代早期的风貌。两本书中都有华兹华斯。在霍恩的书里,华兹华斯不是遗迹,而是新时代的组成力量。
在创造力减弱的时候,他的声名却越来越强盛。面对衰老的征兆,面对“灵光的逃遁”,面对转型的维多利亚时代,华兹华斯接受损失与变迁,但依然心怀希望。在七十华诞后的八月,华兹华斯最后一次登上海芙琳峰。登山本身已是了不起的战绩,同样了不起的是,“一路上他都在写诗。”至高的荣誉并没有改变他过去五十年来形成的生活方式:写诗,攀登。相反,生活的重心比以往更加坚定:与玛丽相依的莱德尔山庄生活。华兹华斯依然健硕,还能帮助园丁植树、剪枝。这一切的背后,除了一个有爱的家庭,还依赖诗人的自愈机制:在很多诗中,华兹华斯承认损失,但随即表明“我们不会悲伤,而是找到力量”。失与得是诗人频繁的主题。然而,无论他如何书写“补偿”,失去的毕竟失去了。只有面对现实、自我修复,才体现勇者气概,尽管,勇气不代表不悲伤:
欢迎坚毅,欢迎耐心的欢笑,
欢迎许多尚需忍耐的景象!
如我眼前这些,或者更糟——
我们且忍且哀却并非无望。
撰文/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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