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学生举报导师:对论文造假该有系统性处理

2020年11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近日,一则“学生发123页PDF材料实名举报导师事件”消息引人关注。据新京报报道,举报者自称是从天津大学退学的原硕士研究生吕某,他图文并茂列举了其导师张裕卿存在指导学生论文造假、一稿多投等诸多问题。此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通报称,该院教授张裕卿承认有学术不端行为,已予以解聘。

  当然,从报道来看,举报者是一名“因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被退学处理”的原硕士研究生,而张裕卿也辩称其举报材料中有事实被歪曲。考虑到其中利益相关等诸多复杂性,举报材料真实性几何,在涉事双方口径不一致的情况下,仍需进一步调查以正本清源。

  这份长达123页、堪称“论文级别”的举报材料,介绍了张裕卿诸多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者指出自己正因不堪忍受这种造假于2016年主动退学,还提出了“开除张裕卿”“赔偿”等几大诉求。从举报内容看,多年来张裕卿的不少学生都深受此害,敢怒不敢言。鉴于此,涉事校方有必要对此作出系统性处理。

  首先,要严追导师造假、抄袭责任,同时维护其所带学生的合法权利。对于之前在导师指导下卷入造假的学生,要合理界定责任,不能简单也按学术不端处理;而对于尚未毕业的其他学生,则要安排好转导师事宜。

  其次,校方解聘处理固然及时,却还不够。由于没有撤销教授职称、取消导师资格这类学术处理及开除这类行政处理,当事人档案没有污点,完全可以“另谋高就”。而按教育部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在受理学术不端举报后,应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调查。为此,显然不能由当事人自己承认就糊弄过去,而需据调查结果做出认定与通报。

  如最终查证举报属实,高校和学术界也需反思。能长期造假不被发现,说明其“摸准”了学术界的规则,即重视论文发表数量,却不重视质量;重视论文“纸面成果”,而不管其是否有价值。若有些冤枉成分,那也要厘清事实、不枉不纵。

  跳出个案看,治理学术不端,还需堵住系统性漏洞。为此,123页学术不端举报信,也是写给学术界的,须重建学术生态,坚守学术底线,才能捍卫学术尊严。

  □熊丙奇(教育学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