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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不能成为古建筑倒卖产业链的“买家”

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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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文物古建倒卖违法,部分地方政府却成为“买方”之一,这不仅会放大灰色市场的需求,也会弱化文物古建保护的严肃性。

  12月7日,《经济参考报》发表起底“古建筑倒卖灰色产业链”的报道,让倒卖古建筑的灰色产业链再次浮现在公众面前。

  报道称,有人贩卖古建构件或整座古建,其中不乏受保护的文物古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通过“整容”改头换面,实现异地迁建、跨省流通,并从中牟取暴利,而部分斥巨资造古城的地方政府也成了“买家”。古建筑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变得支离破碎,四处流浪,历史信息丢失,文化传承被“造假”混淆,身份不明,乡愁难觅。

  但这并不是新现象。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山西古建文物频遭盗卖,部分庙宇被整座卖掉”。近些年,社会的古建文物保护意识和相关制度建设都有明显进步,但从此次报道来看,古建筑倒卖灰色产业仍未消失,甚至是仍很“兴盛”:

  在某古建大省的县里,村民称“最多时村里有100多户人家做这个生意”;倒卖者吴某自称,在太原有个收购古建构件基地,占地100余亩;有古建公司,仅在一地就有九处基地堆放从各地收购来的古建,甚至培养了一批工匠,专门制作仿古产品、修复古建、给古建“整容”……

  被倒卖的古建流向全国各地,有的“变身”成私人宅邸、高端会所等,为私人老板装点门面;有的用于建造高端奢华酒店;还有的则是“配合”某些地方政府造古城、古街的“大手笔”。有古建商就称,其正在给东部某县打造古城项目,总规划1.8平方公里,总投资约38亿元。

  应该说,这种现象有着较复杂的成因。利益驱动自不必说,但倒卖“蔚然成风”并衍生出偷盗、非法破坏文物现象,更是古建保护网存在明显漏洞的必然后果。据媒体在基层调查发现,即便是文物古建,标识牌(碑)的挂牌(竖碑)工作也远未全覆盖,更不用说一般性的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对非法买卖乃至偷盗,都缺乏足够的外部约束。而相关产权不明,也对有效保护形成掣肘。

  还需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造古镇、古街,壮大了古建倒卖的“买方市场”,也弱化了文物古建保护的严肃性和社会共识,释放了错误信号。可以说,只有地方政府真正告别对于文物古建的“叶公好龙”心态,对于倒卖古建说不,才能真正回归到监督者角色来。也唯有如此,在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实际投入上才有足够动力。

  一些人认为,与其任一些古建“自生自灭”,被倒卖后充分利用,未尝不是一种出路。但倒卖古建本就违法,何况任何古建都是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被任意拆除、迁移、修补、搭配,其实就是个被破坏的过程,不仅造成其所蕴藏的历史信息丢失,也难免形成“真假难辨”局面,最终损毁的恰恰是其最本真的历史传承价值。这也是为何要警惕地方政府人为打造古镇古街的原因所在。

  对文物古建的保护路径有千万条,但野蛮的非法倒卖、偷盗,绝不是真正的出路。在呼吁强化治理的同时,更要警惕为这样的违法行为涂抹上“正义”色彩。

  而这种现象折射的,也是文保网的漏洞。当这样的灰色产业链被媒体曝光摆到了台前,相应的治理——无论是针对倒卖、偷盗古建文物行为的打击,还是对症下药织密保护之网,都应有切实而紧迫的行动。否则,一旦非法倒卖成势,对文物古建随意“整容”成风,再来保护就晚矣。

  □闵萧(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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