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时事评论
上一篇

王海“打假”与名下公司“涉违法”,一码归一码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一家之言

  

  只要王海是打假而不是假打,那就不该拿出“资格论”的论调来为他设限——就算他名下公司违法,也无损其打假的权利。

  “国内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也被“起了底”。

  近日,“王海公司涉嫌严重违法”登上了热搜。企业查询平台显示,2019年11月,王海持股20%的王海在线资讯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此前该公司已3年无法取得联系。此外,王海的关联公司湖南省醴陵市王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王海热线咨询有限公司,还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目前,王海已经出面回应,他对出问题的三家公司分别作了解释——成立醴陵王海公司是为帮职工维权,“就是准备替职工坐牢的”;南宁王海公司工作人员则是出现失误,办了税务注销没注销工商;王海在线公司则存在法定代表人伪造签名的状况,王海此前曾经向工商局做了举报。

  王海“打假”打的是“违法”,可如今他名下公司也被曝出“涉违法”;假货本质上是失信行为,现在王海持股公司也进入失信名单……这看起来有些“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既视感。

  但这其实是两码事,宜一码归一码,不能用一码混淆另一码——认为他所涉公司“失了信”他的打假行为也不足为信,或认为他自己都身陷舆论漩涡没资格对别人打假,都有失偏颇。

  从王海当下的回应看,他对名下公司的“违法”行为给出的解释是否站得住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与求证。可供佐证的是,2005年确有报道显示,王海主动到海淀工商分局信访处举报,该公司其他三位股东存在“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等情况,公司也由此受到了“罚款并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实际上,无论王海公司“违法”情况事实到底如何,有一点需要明确,那就是王海打假行为跟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而应秉持法治立场理性看待。

  一方面,只要王海是真的打假、打的是真假,而不是假打,那就不该拿出“资格论”的论调来给他设限——纵使他的关联公司真有违规之处,也无碍其打假的权利。

  即便他因所涉公司违法而蒙上污点,只要他打的假确属假货,那其行使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就该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他盯上别人,如今被别人“盯上”,也在所难免。而“职业打假人”本也没有免于被监督的特权。这对该群体本身也是好事:合法经营的要求对所有人一体通用,他们要求被打对象合法经营,自然也应将自身经营行为框定在合法框架内。

  无论如何,“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只要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就该得到支持与鼓励。这并不是他们自身或所涉公司违法犯罪的豁免金牌,但也不受公司某些不规范行为的影响。让权利的归权利,涉及问题该依法处理的依法处理,这点没必要含糊。

  □和生(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