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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红包留职工过年,为防疫复工赢得更大空间

2021年01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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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企业与政府联手“留人”,既体现了对务工人员的人性化对待,也是保障生产复工的务实之举。

  2020年12月31日,浙江宁波鄞州云龙镇总工会及镇商会发布的一则“倡议省外职工留下过年”通知,引来好评。

  据新京报报道,从该通知文件来看,因考虑到疫情防控及复工需要,当地企业鼓励浙江省外职工留在当地过年,选择留下的职工可领666元现金红包。目前已有2000余人领到红包,云龙镇政府将组织多项文娱活动,让省外职工融入当地过年氛围。开春后,部分企业还将对年后第一天上班的员工奖励千元红包。

  “不管多远,回家过年”,这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可能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但在疫情影响之下,即将到来的这个春节,“回,还是不回”,相当一部分在外打拼的“外省人”或不再那么“不假思索”就可以作出决定。这个时候,选择留下的职工将获得企业的红包“奖励”,或许会让部分人的选择可以少些顾虑。

  从报道来看,云龙镇的企业不仅选择给留下的外省职工发放现金红包,当地镇政府还将组织多项文娱活动,让留下的职工也能够在当地过一个安心舒适的年。

  企业与政府联手“留人”,一方面是配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另一方面则是确保来年的复工可以更高效。如此双管齐下,应该说,既体现了企业和当地政府对于务工人员的人性化对待,也是积极响应当前抗疫要求,保障生产复工的务实之举。

  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在外工作人员这个春节到底回不回家,理应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毕竟,春节团圆自有其强大的文化惯性,尤其是对于那些每年只有春节才能回家一次的务工者来说,盼望春节回家团聚,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综合企业生产安排和职工意愿,通过适当方式鼓励职工在务工地过年,在今年的背景下,不管是从减少人员流动以配合防疫,还是从确保来年顺利复工的角度,都有其必要性。

  云龙镇的企业给留下的职工发放现金奖励,当地政府则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这种“政企”合力的做法,可以说是示范了一种人性化的“留人”方式,值得更多的企业和地方予以借鉴。当然,具体的实施还需要因地制宜。

  国家卫健委前不久就明确,要“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来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也就是说,企业的需要、职工的意愿都要得到尊重,在具体“留人”政策的执行上,不能强制,更不能一刀切。

  一句话,对于回家的职工,企业需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行程安排以及往返旅途中的防疫工作,同时也要保证留下的职工能够过一个安心年,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为此,除了发放现金奖励“省外职工留下过年”,部分有需要的企业也可以探索错峰休假,既可减少人员的集中流动,也能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实现防疫和生产的双赢。

  春运即将开启,在外务工人员要提早做好留下还是回家的准备,企业、政府的“留人”政策安排,也应尽量提前制定,给予职工更充分的考虑空间,让他们的选择变得更从容,以确保无论回家还是留下,都能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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