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关注北京“两会”系列评论
在公共卫生领域修法补齐短板、立法填补漏项,本质上是对医疗、保健与防疫经验教训的系统性总结,是健康北京的制度保障。
1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记者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梳理公共卫生领域法规短板缺项基础上,制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组织专班加快推进紧要项目,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具体项目20个。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到今天,健康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确定健康中国战略,将“促进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就彰显了国家层面对居民健康的重视。而北京“十四五”规划让“健康北京”单独成篇,并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处强调健康的重要性,无疑也是对健康中国战略的细化与落实。
法治社会,法规是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卫生健康工作牵涉面广、内容庞杂,尤需通过法规明确规则、规范行为。促进健康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北京在公共卫生领域密集立法修法,正是以法治为健康护航理念的具体体现。
加快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工作,是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必然。而拉长视野来看,过去的一些卫生法规,突出强调了治疗的作用,预防和康复的作用被忽视。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之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民众健康为中心转变,部分卫生法规也需随之作出调整,方能依法做好预防和康复等工作。
聚焦当下,防疫期间也发现一些卫生法规已不适用,有时还面临无法可依等问题,而突发疫情也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尤其是防疫体系建设成为社会普遍共识。而这些,都需通过修法和立法来完成、来体现。
以此而言,北京此次在公共卫生领域密集立法修法,也是顺势而为。比如,疫情发生后,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强化动物防疫的社会呼声很高,修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例势在必行。再如,过去的院前急救侧重于非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混杂在一起,院前急救应相应增加防疫内容,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也属当然。
此外,物业管理、医疗安全秩序维护等,也无不在这次防疫期间有了新做法和新体会,将这些内容写入相应法规,将来再行应对举措时,就不会是出于一时的灵感,而是出于制度性约束。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也已纳入立项论证项目。
北京作为首善之区,不仅医疗资源丰富,在医疗保障、健康促进等方面,也以首善标准出台了不少“首善做法”。无论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还是取消公立医院编制、推进医疗价格综合改革、规范预约看病流程等,北京都走到了前列、成为了榜样。
近年来,医改大招频出,让各地医疗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全国人民看病上协和”的情况已有所改变,但在非首都功能疏解背景下,健康产业仍是北京未来发展的重要方面,健康促进、制度建设等也因此得到强化,“医改看北京”似乎已成新共识。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在公共卫生领域密集立法修法开了个好头,将带动相关地方法规步入规范化、系统化轨道。
实际上,针对公共卫生的立法修法,本质上是对医疗、保健与防疫经验教训的系统性总结。现有公共卫生法规,无疑已在疫情当中经受了实践检验,而疫情终将过去,但经验教训应长久保存,通过修法补齐短板、立法填补漏项,也就是让这些宝贵的经验教训长久护航健康、服务社会,成为健康北京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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