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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能治花33万,过度医疗还是“医疗欺诈”

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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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一家名为“北京凤凰妇儿医院”的医疗机构被患者举报推销现象严重、涉嫌存在过度医疗等问题。据了解,该患者在该医院治疗HPV感染,花费超过了33万元。但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该病毒为妇科常见低危病毒感染,2万元至3万元即可治愈。而暗访记者也遭该院医生推销,在无病情况下被“诊断”出患病。

  “没病能看出有病”“3万就能治疗的病,硬是花了33万”……乱象背后是涉事医院钻“医患信息不对称”的空子,并无视监管疯狂侵害患者利益。

  生活中,由于医疗行业高度的专业性,大多数人都会在看病求医过程中选择“听医生的”。这是基于良好的医患关系与对医生专业性的信任。但往往就会有那么一些“黑心”医生,为了自身利益,去破坏这种信任,而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被其“牵着鼻子走”。

  此次事件中,患者甚至为了33万元医疗费贷款,且历时五个多月仍没治疗成功,这不仅给患者带来困扰,使其在经济、心理等方面承受着巨大压力,更会破坏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而故意夸大病情,对患者造成心理压力,再以“过度医疗”方式赚取巨额利润,也已涉嫌医疗欺诈。

  更为过分的是,在出现问题与患者协商的过程中,涉事医院并没有按照规章办事,而是选择“给20万私了”。报道中,面对新京报记者的质疑,涉事医生还理直气壮地说,“你要是说存在过错,我不否认”。这种蛮横态度,不仅体现其本身职业素养低下,寒了患者的心,也已经违背了医院“治病救人”的初衷。

  事前骗患者,事中猛捞钱,事后逃责任,这一系列行为显然不能依靠医院方的“自我监管”,有关部门当主动出击,发挥监管责任,加大惩罚力度,别任由其“蛮横”破坏医患关系。若其已涉嫌医疗欺诈等违法行为,更需坚决诉诸法律,用法治为医患关系护航。

  □李有理(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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