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医保局获悉,该局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将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将29种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删除的药品从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删除。
新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96种谈判药品以及常规目录中使用量大、金额高的14种药品,国家通过谈判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并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北京市将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根据国家对部分药品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结合北京实际,对55种药品明确了新的医保支付范围,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费,提高基金保障效益。
在将这些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同时,北京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将新增药品“西尼莫德”和“芬戈莫德”纳入“多发性硬化”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安立生坦”纳入“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将门诊特殊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调整为“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并将“尼达尼布”纳入“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泽布替尼”等19种其他新增药品纳入了北京市恶性肿瘤等门诊特殊疾病药品报销范围。
“上述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将大幅减轻。”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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