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关注“十四五”规划系列评论
粮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和世界形势,稳定粮食产能更具特殊意义。
近日,“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表决通过。纲要首次设立了安全保障类指标,其中包括粮食和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两个约束性指标,这两个指标也都是首次列入五年规划。
粮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和“稳定器”,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和世界形势,稳定粮食产能更具特殊意义。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一号文件”也都强调,今后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意味着粮食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我国粮食稳产保供具备坚实基础
此次纲要把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指标定为年产量6.5亿吨,也就是1.3万亿斤以上。我国粮食已保持“十七连丰”,尤其近6年来的年产量一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从这个角度说,这是一个常规目标。
产量达到1.3万亿斤,意味着14亿中国人人均占有粮食达到470公斤,远远超过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标准线。有此基础,我们就不但能够吃饱吃好,还能够比较从容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确保“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顺利形成。
而粮食稳产保供的基础则是土地。多年来我们在耕地保护方面下了不小的功夫,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已见成效,粮食生产也有了底气。此外,虽然还面临种源“卡脖子”问题,但目前,我国水稻、小麦两大口粮作物完全是自主选育品种,杂交水稻亩产潜力更是突破1000公斤并保持国际领先。
借用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的话说,我们的粮食安全完全有保障,我们完全能端稳我们中国人的饭碗!
保粮食安全不能忽视市场机制作用
在热播剧《大明王朝》中,曾有明朝嘉靖年间推行“改稻为桑”的片段。实际上,明清时期在江南地区广泛出现了以蚕桑生产部分替代水稻种植的情况,尽管这是一种劳动投入过密化的安排——以原来9-10倍的劳动换取不过3-4倍的净收入。
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说明,农民自己最清楚如何配置资源,他们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作出合理的生产安排,不需要政府过度干预。保证粮食产能,要尽量少用行政化的手段,依靠法治和市场框架完全能够实现。
当然,保粮食生产也须压实责任,国家要向各省下达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但一些地方不顾土地和产能的实际,搞平衡、搞摊派,甚至以保粮食生产为名,要求农民将合法种植的经济林果铲除,改种粮食。这些都是不切实际也不合法的做法,损害基层农民利益,也无益于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任务,主要是杜绝毁坏挪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现在1.3万亿斤的产量,还是在土地细碎化仍较严重、技术扩散效率不高、大量小农户低效生产的条件下实现的。如果市场机制到位,专业农户能够迅速崛起,未来我们粮食的增产潜力还相当大。这一点一定要有信心。
形成有利粮食生产的国土空间格局
针对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约束性指标,此次纲要也配套了相关政策安排,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其中,对农产品主产区的布局,将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能力提升。
比如,纲要提出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这有利于实现规模化、连片化种植,也有利于技术扩散和区域分工的高效实现。如在此类地区划定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还能减少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督的行政成本。
纲要还提出合理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经济地理学上的研究认为,距离中小城市30分钟车程的农村地区各方面活力会较高。但随着人口大量外流,这两类地区的县乡村都在趋于收缩甚至空心化。加强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建设,推动人口和服务向县城集中,将收缩的镇村打造为专业农庄,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布局,从而为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奠定长期基础。
□陈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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