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周怀宗)随着4月份“全国爱国卫生月”的临近,全国各地开展了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活动,多地还先后出台了多项与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待遇保障有关的实施政策,以改变当前乡村医生数量下降、水平不足的问题。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等。
在今年“两会”上,乡村医生待遇与能力提升也是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石淑兰表示,“乡村医疗队伍的完善与否,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全国人大代表刘庆民建议“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乡村医生退出实施细则”。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到各地政府,已经出台了多项具体政策和措施,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2021年基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中,有多项涉及乡村医生,如“规范村医队伍,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加强基层适宜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同时还重点提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问题。
全国大部分省份也已出台了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创新政策和措施。
湖北各地在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平均每人1200元/年—2000元/年,最高为每人5000元/年。湖南卫生健康部门提出,2021年内,全省将采取有效方式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浙江卫健委发布的通知中,也提到要“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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