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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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网络祭祀乱象,还清明一份“清明”

2021年04月0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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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青山环绕、白鹤飞翔、乐声悠远,墓碑、蜡烛、鲜花、焚香一应俱全,近年来网络祭祀活动兴起,成为了清明节新气象。然而,据新华视点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一些网络祭祀乱象也随之而起:有人恶搞给活人建网墓,有些平台收费套路多,甚至借名人、烈士“吸金”,有些平台出现了封建迷信的祭祀用品。

  网络祭祀兴起成为新气象,本该是好事,却因相关规范与监管的欠缺,造成了媒体报道的这些乱象。尤需注意的是,为鼓励用户充值,一些祭祀平台还设置了“香火”排行榜,祭拜品越多,纪念馆排名越高。如此,利益冲动之下,平台方虚置相关程序在所难免。这不仅不利于这种绿色祭祀活动的“深入人心”,也会冲击清明节庄重肃穆的文化氛围,更难以满足人们清明慎终追远的祭祀需求,其中更有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风险。

  而究其根源,仍在于相关法规的缺位。正因为网络祭祀是一种新生事物,无论是现行《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还是民政部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均没有涉及相关内容。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里,也没有对此专门进行规范。所以,法规“补位”亟待重视。

  在此之前,则需相关平台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而不能一味“吸金”。这就要求平台方面,加强信息审核,规避活人被死亡、被祭祀的现象,也要及时处理投诉信息,以减少给相关各方带来权益侵害,尤其是涉及名人、烈士,更需严谨求实。此外,端正风气、祛除迷信,也当是其底线要求。在此方面,监管也宜有主动跟进与处理。

  从网民个人讲,网络祭祀须抵制封建迷信之风,更切忌恶搞给活人建网墓,而须认识到,此举已涉嫌侵犯他人人格权,编造、添加不实的生平简介,也可能涉嫌诽谤罪,尤其是对于烈士,更有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总之,无论是平台还是个人,都应在严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前提下,将缅怀逝者与清明慎终追远的传统有机结合起来,才是网络祭祀的价值所在,也还清明一份本该有的“清明”。

  □杨玉龙(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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