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药品进了医保目录,却难以到达患者手中,当在制度建设层面探讨综合解决之道。
在社会民众的热切期盼中,119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了最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然而,据报道,从3月1日目录正式实施一个多月来,全国多地患者反映一些谈判药品在医院里开不到,这项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出现了阻碍。而且,这还不是个新问题,自从2018年我国启动药品谈判以来,谈判药“进得了医保,却进不了医院”的情况就一直存在。
纳入医保目录,是药品以量换价的重要谈判筹码。从理论上看,患者可以获得双重好处:药品大幅降价、医保按比例报销。但现实多次证明,患者与这些医保福利之间隔着隐性障碍,药品进入医保却在医院内消失,已成为困扰患者的一大难题。究其根源,就在于医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需要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形成联动,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改革需要相关制度护航,方能消除中间梗阻,将谈判药品送到患者手中。
这就需要医药保障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以便更好适应药品集中招采制度。实际上,作为医生当然希望患者愿意用、用得起高价“救命药”,这样用药既对治病有利,也能显示其医术。但从管理角度看,医生在使用这些药品时也会有较大顾虑。当前药品不加成,但需要仓储,有损耗,要承担人力成本,药品从利润项变成了成本项,医院的药品流量越大,成本就越大,少开药尤其是少开贵重药,成为医生的理性选择。因此,有必要将降低医院的药品成本,作为取消药品加成和集中招采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
而部分医疗政策是阻碍谈判药品落地的障碍,也应加以调整。假如医生在用药时“只开贵的,不用对的”,就会造成巨大浪费。多年来,如何遏制药费开支增速过快势头,一直是医疗系统面临的一大难题。药占比、门诊或住院次均药费等指标,是衡量技术、考评绩效的重要指标,对于遏制药费过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却也导致医生不敢开药。因为,这些药即使降价七八成,多数仍属高价药,医生难免为此顾虑重重。科学设定技术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应成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更不能让其成为谈判药品落地的羁绊。
此外,医保政策也应顺势而为,为药品集中招采制度开启绿灯。医保基金被滥用,比强化基金监管导致的问题更严重。因此,解决医保药品难落地问题,也不宜放松基金监管,而应通过优化监管等方式来针对性化解。立足现实,可考虑将医保目录内价格较高但临床必需的药品,不列入医保年度控费等指标范围,并另外制定监管办法。也可探索建立高价“救命药”定点医院,适度放宽对定点医院的相关指标。立足长远,则应加快推进医保付费制度改革,通过按病种付费等更加科学的付费机制,克服单一按项目付费导致的年度费用总额控制等监管弊端。
药品进了医保目录,却难以到达患者手中,最受影响的当然是患者,但医院、医生、医保部门等,也各有苦衷。对此,当在制度建设层面探讨综合解决之道,而不能因此对集中招采制度改革持怀疑态度。毕竟,受影响的只是部分谈判药,而医改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主要矛盾化解了,次要矛盾就可能被凸显,这同样不失为一种进步。
总之,医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只能通过深化医改来化解,医保目录调整和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改革如此,其他医改举措同样如此。而其根本目的,都在于改善医疗环境,让更多人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也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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