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份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6日对8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目前,督察组正在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8个省(区)进行督察。在首次集中公开这8个典型案例之后,督察组还将陆续公开通报8省区典型案例。
山西
●督察组在山西省发现,晋中市介休、平遥、灵石等县(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带来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地方违规取水、超量取水问题十分突出。晋中市焦化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比较突出。
辽宁
●督察发现,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污水处理厂建成近10年没能正常运行,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造成凡河水质严重恶化;部分污水渗漏进入地下水,导致凡河新区地下水严重超标。
安徽
●督察组在安徽省收到群众举报后督察发现,凤阳县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长期未得到整治,相关地方和部门监管缺失。
江西
●督察发现,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陆坊工业区违法现象多发,区域环境污染严重。工业区内的重要企业晨飞铜业2013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违法占用土地,还长期租用属于农用地的水塘31.5亩,将含重金属的废水排入其中,水塘内镉、铜、锌浓度超标,污染严重;水塘周边土壤铅含量超标。
河南
●督察组在河南省督察发现,郑州、开封等地不顾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利用的严峻形势。
湖南
●在湖南省,督察组发现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作业粗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雨污水排入湘江问题突出。
广西
●督察组在广西崇左市发现,2020年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全区最差,全国罕见!崇左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申报不严不实,整治敷衍应付;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中管网建设长期滞后,导致大量污水直排。
云南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云南省保山市主城区隆阳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自2018年以来水质持续恶化为劣Ⅴ类。
■ 典型案例
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南湘潭港口码头雨污直排污染湘江
16日通报的8个典型案例中,通过暗查暗访暗拍,结合函询和现场核实情况,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湖南省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不足,作业粗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湖南省湘潭市紧邻湘江,水系发达,港航资源丰富。湘潭港是湖南省重要的内河大港,主要由铁牛埠港区、易俗河港区、九华港区三大货运港区8座货运码头以及水上服务区、客运码头、管理专用码头等组成。督察发现,湘潭市在推进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督管理失职失责、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等问题,湘潭市部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难以满足运行需要,雨污水排入湘江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铁牛埠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雨污水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作业区雨污水、煤炭淋溶水直排湘江。采样监测显示,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762毫克/升,在湘江上形成明显黑色污染带。九华宁家湾、易俗河等码头露天堆放煤炭、铁矿石,作业区雨污水积存较深,雨污水收集池、沉淀池均已满溢,大量雨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湘江。
湘潭市港口、码头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但地方监督管理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湘潭市港口、码头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问题,地方政府早已知情。但截至本次督察进驻,相关问题依然存在。
从督察情况看,湘潭市政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国家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不深,虽然在整治非法码头、修复沿江生态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却忽视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对于长江“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推进防治工作上尚未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工作标准不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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