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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是我们最熟悉、也是接触最密切的词语之一。我们就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世界当中。也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能形成秩序,也才能持续竞争、合作,并建造出超大规模的复杂社会。当国家在历史上诞生后,国家成为秩序的制定者。这自然是一个重要的事实。在这一前提之下,我们探讨在国家之外那些影响着、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秩序。
本期专题由两篇文章构成。第一篇文章基于个体、农村和城市社会,在一般意义上讲无序中的“有序”;在秩序之中,民间法、习惯法也是其中一种,而第二篇文章便专访法学家梁治平,以文化的视角谈古代中国法律的多元秩序,以及他本人研究中的“自然浮现”。
这是一些被忽略的或不被重视的秩序。有的隐藏于我们身边,有的被定义为“无序”;有的成文,有的无文。并非“井然有序”才叫秩序。当我们离开这一偏见后,便在与秩序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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