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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保护 从六方面细化常见家庭监护疏忽行为

2021年06月0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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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家庭保护’部分是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它构建了完整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和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认为,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和夯实了家庭保护的职责,从六个方面对生活中常见监护疏忽行为,规定了父母的特别注意义务。

  未保法关于“家庭保护”部分从第十五条到第二十四条。

  苑宁宁介绍,未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了父母作为监护人应积极作为的内容,特别提到了不仅要为孩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也要关注孩子心理状况与情感需求。“明确了监护人的职责不仅是养育,更要有精神上的陪伴,情感上的关爱等。”

  与此同时,“家庭保护”也明确了作为监护人禁止从事的行为,这也是实践中容易被家长们忽视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比如孩子去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父母知道后不加管教,依然放任他进入这些场所,则属于监护失职情形”。

  对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监护疏忽行为,“家庭保护”还规定了父母的特别注意义务。苑宁宁强调,父母在监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6个方面。

  包括要加强孩子的人身安全保障;父母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有关决定的同时,应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并尊重其真实意愿;当发现孩子受到侵害或疑似受到侵害时,应当及时保护和干预;不能让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父母由于客观原因暂时没有办法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委托他人来照顾子女,委托之后也要与孩子定期保持联系,进行关爱;当未成年人父母离婚时,应妥善处置孩子的抚养等事宜。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没有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是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怎么办?

  苑宁宁表示,未保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可以劝诫制止,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情节严重,村委会和居委会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是检察院、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可以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训诫,根据情况也可以责令其接受一定期限的家庭教育指导,也就是俗称的强制亲职教育。

  “棍棒底下出孝子?”

  典型案例

  据新京报2020年5月报道,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获悉一起父亲逼儿子“头悬梁”读书的案例。男子李某坚信棍棒之下出孝子,从儿子6岁起,李某就逼他用头撞墙练“铁头功”,效仿古人让儿子“头悬梁”,用长绳高高地束起头发,甚至用铁丝捆住儿子的手,让其在家里不停地跑。对此,天心区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恐吓、辱骂跟踪、骚扰和接触儿子。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

  法条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专家解读

  《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界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都是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或家庭成员的手段;谩骂、恐吓等软暴力要达到“经常性”程度,造成了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侵害。

  构成家庭暴力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而且对未成年人产生实际损害,这与父母通过轻微的身体惩戒方式对孩子进行教育是两个概念。当孩子出现偏常行为时,父母可采用合理方式进行管理教育,包括不触犯法律的惩戒。在教育孩子过程中,要以积极正面的方式引导为主,必要时也可实施惩戒,但惩戒一定要注意限度。

  出去办事,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典型案例

  据广州日报报道,2021年2月28日,中山市古镇镇一名5岁女孩独自留守家中头卡防盗网,后被消防员救下。据了解,家长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将女孩独自留在家中。当日上午,小女孩听到猫叫,于是爬上墙边的洗手台,头伸出防盗网找猫。谁知头伸出去后就无法回来了,邻居发现后才报警。

  法条

  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专家解读

  近些年,孩子长时间留在车里因高温导致窒息事件,以及单独将孩子留在家中发生触电或者坠落等情况时有发生。对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监护疏忽行为,“家庭保护”规定了父母的特别注意义务。父母在监护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6个方面,其中,安全是监护中最容易疏忽的一类。

  对此,法律规定不能让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这主要是不能将孩子长时间单独一个人留在家中,或者长时间单独的滞留在密闭的空间或场所。

  不上学,把孩子送去“国学班”?

  典型案例

  据新京报2019年报道,2015年孙楠一家搬至徐州,将女儿送至华夏学宫接受全日制教学。徐州市教育局回应表示,华夏学宫只具有培训资质,无办学的教育资质。后华夏学宫因办学行为不规范被关停。

  法条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专家解读

  父母让孩子参加所谓国学班等,不能影响或阻碍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此外,未保法规定了父母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有关决定的同时,应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并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父母强迫未成年人参加封建迷信等明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让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侵害,属违法行为。

  允许未成年人恋爱结婚?

  典型案例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0年11月28日,网友发布一段14秒的视频,曝光广东汕头一名18岁的高中男生迎娶一名14岁的初中女生。

  11月29日,广东汕头潮阳区贵屿镇政府发布通报称,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治观念淡薄,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法条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专家解读

  教唆、强迫或放任未成年人结婚,包括事实婚姻,都是法律禁止的,即使双方父母认可,且给双方按照民间方式办理了婚礼。

  “家庭保护”明确了作为监护人禁止从事的行为,除了上述行为,再比如孩子去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父母知道后不加管教,依然放任他进入这些场所,也属于监护失职情形。

  采写/新京报记者 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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