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25条工作要求;多部门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负责人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答记者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该办公室成立后制发的第一个文件,也是围绕如何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制定的一个配套政策。
《意见》在重点任务部分,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提出了25条工作要求,都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法律条款的细化、实化,针对目前工作中的短板问题提出的操作性措施。
《意见》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家庭保护
加强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
学校保护
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
社会保护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网络保护
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政府保护
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
司法保护
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
亮点1
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家庭给予水电气等优惠
《意见》从加强指导帮助、完善支持政策、推进监督和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等4个方面,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推动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被委托人每年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惠。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开展监督。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督促、支持起诉。
亮点2
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在健全学校保护制度方面,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积极发展公共交通和专用校车,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家长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开设法治网课等多样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亮点3
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
指导国家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积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
亮点4
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指导监督网络运营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的更正、删除未成年人网上个人信息的诉求,依法依规予以配合。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指导网络运营者及时配合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并防止信息扩散。
同时,规范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等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严格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
亮点5
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等核查与报告制度
在强化政府保护职能方面,《意见》所占篇幅最多,从监护职责、关爱服务、教育体系、健康综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社会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将分类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规范校外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等。
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 回应
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增强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意识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省级层面已经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217个市(地、州、盟)、912个县(区、市、旗)率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都是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人。
高晓兵介绍,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设施和乡镇(街道)工作站的建设。同时,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增强全民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另外还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情况,及时督查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恶性案件处置工作。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表示,民政部将研究制定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工作细则,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实化。通过新建、改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等方式,抓紧补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缺口。同时,研究起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管理服务标准。
各级公安机关将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机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于复苓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模式,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警种力量,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争取在各级公安机关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门机构,在派出所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强迫等一系列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对拐卖、拐骗儿童等一系列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网络不良信息清理整治,依法查处互联网涉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问题。
全国法院已成立1800多个少年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周加海介绍,截至5月底,全国法院已经成立1800多个少年法庭。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把握好“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要依法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围绕性侵、虐待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条件成熟的时候,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新京报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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