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莫让视障阅览室成摆设

2021年07月1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近日,据《半月谈》报道,早在2017年底,我国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959个。然而,一方面,一些功能齐全的视障阅览室遭遇闲置,馆藏千余册盲文书“零借阅”;另一方面,特教师生却长期面临“等盲文教材来、缺盲文习题”的困境。

  本是服务视障人士的视障阅览室,却不见服务对象,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2019年施行的《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规范》,对省、地、县设立视障阅览室的面积、座席指标、阅览设备、文献资源均有明确规定,其中还对其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需要掌握盲文基础知识,熟悉使用阅览设备,具备为视障人士服务的技能。

  但也有研究指出,由于图书馆本身就存在人手紧张的问题,一些视障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其实属于兼职状态。试想,视障读者来到陌生地,如果不熟悉相关辅助设施,也没有专人指导,恐怕很难坐得住、留下来。所以,相关标准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

  事实上,为提高视障阅览室的利用率,图书馆的管理者不妨与残联、特殊教育等机构加强沟通和联系,深入了解视障人士的阅读需求,针对性地采购一些专业性、实用性较强的盲文书籍,吸引视障读者走进来,常进来。

  此外,图书馆也可以走出去,开展线下活动,真正将视障阅览室开到视障人士的身边。“主动出击”,盘活资源,开展个性化服务,以获得视障人士的认同。

  也要注意的是,残疾人进图书馆,首先就要求进图书馆的路要畅通。对此,有关方面要主动为残障人士打通去往图书馆的路。当然,无障碍环境,也涵盖信息和交流、人文环境的无障碍。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义务,有赖于全社会共同参与。

  总之,视障阅览室不能成为某些图书馆象征性的“无障碍服务设施”,而应该切实让其发挥作用,为视障读者开展无障碍服务,帮助他们消除信息鸿沟,也能平等自由地享受社会文明成果,使其真正成为视障人士的精神家园。

  □徐秋颖(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