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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数字经济,需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企业是主体,政府营造发展环境的作用必不可少。”8月5日,2021贝壳财经夏季峰会“数字经济:通往未来之路”拉开帷幕。中国工程院院士、未来移动通信论坛理事长邬贺铨在峰会的开幕主题演讲中表示,发展数字经济需要有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治理模式。
“我们需要着力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生态。”邬贺铨表示,“目前对数字经济有多种衡量方式,尚未有统一定义,除了从数字化经济规模衡量外,需要特别注意培育数字竞争力。”
数字化转型需要从多个维度衡量
邬贺铨表示,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尚未取得共识。一个国家的数字化转型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和民生等方面,需要从多个维度来衡量。数字经济与非数字经济部分模糊的边界导致难以明确数字经济的内涵。“与数字经济有关的数据缺乏或难以测算。数字产业化的数据容易得到,但产业数字化的效果需要统计数字化转型的附加值,较难计算。”邬贺铨表示,五年来我国固定宽带和手机流量平均资费下降超95%,价格不能准确反映数字经济规模变化。
邬贺铨提到,许多数字使能的经济活动具有不可见性。企业间或消费者间的中间服务,特别是在跨境数字贸易的情况下,难以计算附加值。“欧盟的GDPR对向欧盟境内公民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征税而不论该公司是否在欧盟注册,税收不按营业收入而按用户数量计算。此外已出现通过修改规制限制贸易自由化的趋势。”
邬贺铨指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仍存在不平衡的现象,消费领域较强,产业领域相对滞后;货物贸易领先,服务贸易相对落后;硬指标较好,软环境相对不足;系统集成前行,但关键器件仍然有缺失。发展数字经济,需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企业是主体,政府营造发展环境的作用必不可少,需要有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治理模式。
邬贺铨强调,数字经济有巨大产业机会,但也面临新的挑战,创新能力是关键的考验。
从消费互联网到工业互联网,还有四方面误区
邬贺铨在演讲中表示,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仍待破局,当前发展存在“头重脚轻”“避重就轻”“重外轻内”“以外替内”四方面误区。
邬贺铨表示,“头重脚轻”,指的是回避垂直行业企业现场数据难采集问题而主攻企业大脑和平台。但企业大脑只是汇集底层统计数据和外部数据,对实时性要求不高,事实上,车间级、直接对生产过程控制的“企业小脑”更为重要。
“避重就轻”,指的是受限于现场级工控设备的协议开放性,不从机器联网做起,企业小脑也无数据可挖掘。
“重外轻内”,指的是过分关注建跨企业的标识系统和高质量外网。“生产现场数据基本不出企业网,过分关注建跨企业的标识系统和高质量外网意义不大。”邬贺铨表示,“企业其实无需新建外网,只需外网提供低时延高可靠链路。”
“以外替内”指的是将5G 2C的架构直接搬到5G 2B业务上,不适应企业内网及与OT(操作技术)融合的需要。邬贺铨表示,5G全连接工厂并不现实,目前5G主要应用在现场级且多为机器视觉类视频传送,尚未进入主流应用。
邬贺铨指出,出现这些误区,主要是因为企业没有充分认识消费互联网与工业互联网的差异,对互联网的下半场的艰巨性准备不足。
大数据的挖掘利用需要明确规范
“数据公共资源,无主体指向的数据,例如气象和城市交通数据,由数据的持有方负责加工处理,数据除非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否则也应向社会公众开放,降低社会的信息收集成本。”邬贺铨认为,开放数据的要求包括真实性、时效性、非歧视性、可接入性、普适性、可解析性、脱敏性(保护企业与公民隐私)等。大数据的挖掘利用需要明确规范,需从制度上保证数据的共享开放,需要明晰数据归属权。
邬贺铨认为,需从制度上保证数据的共享开放。公共数据指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涉及企业和公众在生产、经营、履约的利益,其所有权属于数据的收集或持有方,但原则上应开放,减少社会搜寻信息的成本。
邬贺铨表示,需要明晰数据归属权。用户原始数据的所有权归用户,即便个人给予数据收集行为的同意也不意味所有权转让,收集者用后应删除原始数据以保护隐私。“数据处理方具有限制性的所有权,原始数据经过资产化和价值化,特别是充分匿名化后,经过挖掘提炼而增值,新增价值的挖掘方将拥有该增值的所有权。”
此外,他认为,要对数据所有权的反垄断约束,某些数据的产生和收集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为确保数据能够最大程度地被社会加以利用和开发,需制定防止数据被垄断的规定。
新京报记者 许诺 陈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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