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封面报道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封面报道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和会员管理三大基本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北交所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分享:

  继上周五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后,9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也接连发布重磅消息称,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起草了自律监管相关业务规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北交所的基本业务规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关上市、交易和会员管理的三大规则,构建了证券交易所的基本制度框架;一类是落实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能所需要的相关规则,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9月3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为10亿元,徐明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隋强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1 上市规则

  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

  据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显示,《上市规则》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自律监管和违规处理四部分组成。

  从上市要求来看,北交所基本平移了精选层各项制度并试点注册制,此外,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北交所上市。具体从市值和财务指标两方面来看,至少需满足以下四项标准之一。

  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上市规则》建立了符合北交所上市公司特点的限售减持安排。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份限售和减持安排总体上保持精选层要求不变,同时,还明确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后限售12个月的法定要求;增加大股东、董监高不得减持情形;细化减持信息预披露要求。

  在中介责任方面,《上市规则》明确了保荐机构承担上市保荐及保荐期内持续督导责任的各项具体要求。考虑到北交所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核,采用成熟有效的持续监管安排,因此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

  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小企业特色。例如,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在持续监管方面,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具体从停牌来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在退市制度方面,《上市规则》建立多元组合的退市指标,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谁应退”。除明确主动退市安排外,《上市规则》规定了企业面临的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4大强制退市情形。其中,财务类强制退市考察期为2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二是“怎么退”。《上市规则》规定了退市风险警示,作为强制退市的先导制度,既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也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利;明确强制退市由上市委员会审议,确保退市决定的严肃性和审慎性。

  三是“退到哪”。对于退市公司,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继续发展;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此外,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2 交易方式

  上市首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

  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显示,《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

  与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内容没有变化。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规则》中予以明确;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

  从交易时间来看,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从具体交易规则来看,北交所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据了解,北交所股票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规则》还明确股票异常波动认定标准,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0%的属于异常波动并进行交易信息公开。

  3 管理制度

  北交所实施会员管理制度

  北交所作为公司制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据北交所就基本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首先,北交所实行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的要求。

  二是便于市场理解。在公司制下,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的监管要求,与会员制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要求总体一致。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看,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业务的证券公司使用“会员”的表述,便于接受和理解。

  三是符合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的实践。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对参与市场业务的证券公司实施会员管理已有成熟经验,北交所《会员管理规则》予以了充分借鉴。

  从《会员管理规则》的内容要点来看,北交所严格落实上位法规定,积极探索公司制框架下的会员管理制度,充分吸收借鉴交易所会员管理、新三板主办券商的成熟经验和制度实践,制定了《会员管理规则》。

  具体来看,一是建立会员资格与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会员资格取得、灭失的条件和程序,并对会员日常业务管理机制提出要求。

  二是明确会员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重点加强交易风险防控,健全信息隔离制度。

  三是强化会员客户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对客户与产品进行适当性匹配,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交易,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是规范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要求会员有效管理客户使用交易信息行为,不得滥用证券交易信息,保障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五是加强会员监督管理,明确交易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9月2日晚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9月3日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为10亿元,徐明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隋强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9月3日

  证监会举行例行发布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9月5日

  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发布消息,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并答记者问。

  新京报记者 胡萌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