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北京城管分类分级执法在推动城市治理法治、精治、善治的同时,也将为我国超大城市更高效科学的治理探索出新路径来。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1日起,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分类分级执法,同时对市场主体分A、B、C、D四级,实施“差异化”执法。这其中,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被列入重点执法清单,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则被列入一般执法清单,针对一般执法对象将压减检查频次;企业评级还将动态调整。
当前,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已成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的应有之义。“精”就是切中要点、突出重点;“细”就是实现细颗粒度管理,既将标准量化、细化,也在执行考评等环节都能做好细节。具体到城市管理执法而言,明确轻重主次,抓住关键环节,避免“一把尺子量所有”的刻板情形,显然是精细化的内在要求。
就目前看,北京城管实行的分类分级执法,要凸显的就是精细化:先对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分出“重点”和“一般”,有助于将监管执法资源更合理地配置,通过优先序区分,确保重点事项大力抓,而非眉毛胡子一把抓;再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结合遵法守法情况与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划分,对不同量级的执法对象实施“差异化”执法,遵循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严格监管”的原则,呼应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的要求,也能规避“一刀切”之弊。
在超大型城市管理“点多线长面广”的背景下,这样根据市场主体的差异化特征分级别、分层次,将主要监管执法精力用于抓重点、破难点、通堵点上,对诚信守法合规的企业减少无谓的执法资源消耗,既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也能尽可能消除频繁重复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干扰,切实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需要说明的是,“差异化”执法并不是凭关系厚此薄彼——那些违法记录一大堆的企业,得到执法资源“重点照顾”,那些长期遵规守法的企业,相当于用“信用”为自身生产经营做了担保,得到减量执法待遇,如此一来,也能倒逼企业更自觉地履行主体责任;而评级动态调整也意味着,评上A不是进了保险箱,评上D也可在持续改进中“升级”,也能督促企业自我改进、切忌懈怠。
事实上,这不是分类分级理念首次被引入城市治理或公共管理领域。无论是国家卫健委明确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推行基于风险的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模式,还是部分地方应急管理系统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归属、生产规模、固有风险等特性分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工作,都提升了监管治理的效率能级,减少了资源错配与浪费。
比起一些地方部分领域的分类分级管理更多着眼于理顺执法事权与层级分工,北京城管分类分级执法更显细致——无论是分类分级细化到违法次数的标准,“差异化”执法规定的梯度化执法层次,还是评级动态调整的具体周期要求,都颇显制度设计上的精细。究其目标,也是追求执法资源配置跟市场主体差异化特点的“适配”,让执法下足“绣花功”,更好地增能提效。
从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角度讲,就跟北京首先探索出台的接诉即办机制一样,北京城管分类分级执法显然能推动城市治理在法治、精治、善治轨道上运转,为我国超大城市更高效更科学的治理探索出新路径来。
如今,城管分类分级执法已落子于首都精细化治理的棋盘之中,期待这项举措能在高效落地中对接善治期许,也为提升治理效能、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带来新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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