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防治家庭“冷暴力”无关性别

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近日,有媒体报道:根据反家暴民警观察,当下一些地区男性遭家暴现象逐渐增多,小康(化名)就是其中一人。据他说,妻子不允许自己和异性接触,他每天都得汇报行程,有时妻子还会跟踪去别人单位闹。担心丢人,他不敢向旁人求助,不得不靠吃安眠药入睡。目前,当地民警已介入调解。

  众所周知,家暴既包括身体上,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行为。但这种侵害一般表现为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从报道看,受害人小康的确在精神上遭受着巨大的痛苦,但并未见其妻子对他实施殴打、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行为。

  不过,由这种猜忌引起的不信任,因而跟对方无理取闹,对家庭成员具有严重的伤害性,在本质上可纳入家暴范畴。反家暴法虽适用于全部的家庭成员,但重点还是预防妇女儿童和老人免受家庭暴力的伤害,这与一些习惯性思维有关。但上述现象也提醒,在关注女性遭家暴的同时,也不要忘了被家暴的男性。

  一般而言,家暴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在初期,受害一方可积极沟通发现对方心结,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千万别听之任之。除夫妻双方自行沟通,也可通过亲戚朋友协调商量,消除误解和疑虑。若长期得不到解决,那可能是夫妻感情出了问题。小康夫妻已处于分居状态,说明二人婚姻已处于危险边缘,这种状态也应让女方明白。

  就这起案例而言,受害方也是经历了长期的精神煎熬才对外求助。目前,警方虽已介入,但面对这种“冷暴力”,警方恐难找抓手,对“施暴方”也只能通过说服教育,并无其他更有效的预防措施。

  家是充满亲情与爱的住所,预防和制止家暴对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但当自己的家庭生活已无温暖,甚至只有痛苦相伴时,请求有关部门的帮助是必要的。若外力的介入仍无济于事,那这样的婚姻还能不能维持下去就是个问题了。

  □金泽刚(法律学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