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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机票“退票费”,不能以“搞错”了事

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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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一消费者在OTA平台购买了10月8日价格为1738元的机票(含50元机建费),但9月28日退票时,却需扣除1182元退票费。后经核实,实为机票代理商将该消费者的经济舱子舱位“搞错”,导致退票费率高达70%。实际上,该消费者所购机票价格对应的子舱位退票费率应为20%。

  这并非机票代理商“搞错”,而是其利用消费者与商家的信息不对等,以高价售卖特价机票。对很多消费者而言,他们仅知晓机票有经济舱、商务舱、头等舱之分,却不了解这之下还分别细分了子舱位,并对应不同的退改签费率和里程累积比例等信息。此外,由于很多消费者没有打印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习惯,从而无从知晓其所购机票的真实票价。

  这一信息沟壑的存在,使机票代理商有机可乘,高价售低价票甚至里程票的行为曾一度盛行。为此,航空公司和监管部门曾采取措施制止。但从此事能看出,上述问题仍存在。

  好的消费市场,理应是一个不需要消费者提前做功课,就可以直接买到价格公道、质量有保障的商品的市场。但近些年来,机票销售市场上问题较多,除了机票代理商违规高价售票,还包括OTA平台捆绑销售等,这使消费者购票时必须小心翼翼、做足功课才有可能避免踩坑。当前国内民航市场需求旺盛,市场服务水平必须匹配行业发展需要。

  也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机票代理商和OTA平台的监管。短期内,消费者与机票代理商的信息沟壑不会消除,因而必须由专业机构来进一步加强机票代理商业务管理,提高代理商违规成本,从源头上消除代理商良莠不齐的现象。对OTA平台而言,管理好进驻代理商是其应尽义务。当前机票销售业务竞争激烈,航空公司正大力提升直销业务比例。不做好机票代理商管理,无法给消费者良好的消费体验,消费者自然会“用脚投票”。对此,OTA平台应有明智认识。

  □陈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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