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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2年6个月,郭美美再为无知付出代价

2021年10月1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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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至此,持续引发关注的郭美美“二进宫”一案在司法层面进入尾声。而按照判决结果看,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已被坐实。

  今年3月,曾因“红会”事件一夜成名、被舆论认为是“多个社会问题代言人”的郭美美,再次因其涉嫌违法的行为被拘。彼时,人们尚不知晓其具体的违法情节,因此难以下判断,只能感叹,此前的牢狱生活并未帮助其改过自新。

  而与其第一次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相比,此次所涉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民生层面的危害其实更甚。毕竟,对大众而言,基于对法律的敬畏,很少会主动参与到赌场之中,但郭美美所销售的有害食品,却直接危及普通民众的身体健康,这是人们所不能容忍的。

  如今,法院已做出判决,也代表此案在法律层面所引发的纠葛将随之结束。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此案在司法层面的审结,并不代表郭美美在舆论层面能被很快遗忘。毕竟,郭美美身上的标签太多,而其此前的所作所为,也早已成为其人生路上的重要注脚。

  事实上,郭美美上一次出狱后,舆论原本以为这个曾经的“坏女孩”,在经过多年的牢狱生活后能够认识到司法的严肃性,继而改过自新。但现实却是,她出狱后依旧未曾反思。如今其再次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并获刑的结果,归根结底是自食恶果。某种程度上,这是她又一次为自己的任性与无知付出代价。

  现在,法律之槌已然敲下,郭美美将为此案在社会层面带来的伤害付出惨重代价。但愿,已进入而立之年的郭美美,能够在监狱中真正反思自身的所作所为,并吸取教训,重新来过。

  □陆玖(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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