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华民族大团结是党领导各民族走向伟大复兴所依凭的根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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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2021年的“七一”讲话进一步强调“必须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是在新的历史征程中,党带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以中华民族求解放而诞生,以中华民族求自主而奋斗,以中华民族求富强而改革,以中华民族求复兴而继续伟大斗争。
总结100年来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华民族建设的历史征程,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进程中,把中华各民族团结起来,并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历史过程。
建党之初
少数民族即纳入革命全局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中提出“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并付诸实践。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本原则与我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自成立之日起就宣传、阐释和实践着全世界无产者联合、劳工阶级联合、民众大联合等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将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作为中华民族解放的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初就将少数民族解放运动纳入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全局,并为建构民主共和国创造条件。
1922年召开的中共二大提出民主联合的任务,提出“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实现“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的目标。
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在中国共产党参与和推动下,《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了民族主义包括“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与“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两方面意义,并宣布,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的革命获得胜利以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
合作中的国共两党达成共识:解决民族问题要在民族平等、自由联合基础上建立中华民国,因此,“国民革命是站在全民众的观点上去反抗外国资本主义,而国民革命第一个目标——民族主义——就是代表全中国的民众与外国资本主义去实行阶级斗争”。
此时,“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的表述,是民主联合思想的延续。
抗战期间
建立了全民族的统一战线
当日本侵略者发动侵华战争,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主张,将民主联合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华民族。
1931年11月7日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同期发布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都明确,将“消灭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民族界限的工农国家”。此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初步提出了具体的革命的民族政策,以争取受压迫的国内少数民族团结于苏维埃政权,推翻旧的民族压迫制度,以各民族间的自由联合来代替民族压迫,增强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革命力量。
193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毛泽东在随后的会议上又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确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为适应建立广泛抗日统一战线的要求,同时决定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
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不仅代表工农阶级利益,而且代表整个中华民族利益,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为国家的自由独立与统一共同奋斗。在抗击侵略者的过程中,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了“各党派、各阶级、各民族、各集团、各军队”。
在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明确提出“团结各民族于一体”的任务,集中阐释了党的民族政策,其中首要政策便是平等联合,强调“各民族平等的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
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也明确将“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等内容写入当时的宪法性文件。
至此,以中华民族为基础的民族团结理论逐步系统化,在团结以抗外辱的意识觉醒与政治动员过程中,中华民族一体成为对敌斗争的重要武器。
新中国成立
各民族友爱合作大家庭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民族侵略的外部压力解除后,建设联合政府以推进民主进程成为中华各民族各阶层各团体的共同利益。
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这一号召,迅速得到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及爱国华侨的热烈响应。以政治协商实现人民民主、建立民主联合政府成为参与建立新中国各方共同的愿望和要求。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华民族站起来,建立起“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1949年《共同纲领》指明了各民族在新政权下团结为一体的目标是“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并指明了在这个大家庭内加强民族团结合作的各项基本政策。
此后,“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成为一段时期内民族团结的主要表述,这个大家庭就是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把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的团结描述为“兄弟一般的团结”,并指出这种团结是各民族发展进步的基石。
建设时期
民族团结内涵被不断丰富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中华民族大团结服务于社会主义革命目标。1954年宪法指出:“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而新的目标是“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思想同建立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中国民族问题相结合,确立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实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伟大团结,开辟了我国民族团结事业的基本道路。
1979年,邓小平指出,各民族在共同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这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对民族团结特征和趋势的高度概括。
邓小平民族团结思想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将民族团结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要进一步动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邓小平同时指出,国家统一“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愿望”,符合“民族利益”与“人民利益”,“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都要大团结”。这就将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进一步联系起来,将国家统一与民族振兴一道,作为所有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一个是政治统一,一个是发展经济,使中华民族立于世界之林,还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这些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取得成就,江泽民提出“三个离不开”等科学论断,把加快发展作为推进民族团结事业的核心,强调56个民族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推动我国民族团结事业全面进入了21世纪。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为新世纪新阶段各项民族工作的主题,发展成为实现这个任务的主要途径,巩固和发展了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局面。
民族复兴
中华儿女是个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理念。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是把握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更曾多次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最高利益”,将其重要性比拟为“眼睛”和“生命”。强调加强民族团结,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核心理念。
民族团结的奋斗目标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民族团结的特征表现为“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同时这个大家庭内部的成员“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新时代巩固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路径,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也必须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华民族大团结是党领导各民族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并走向伟大复兴所依凭的根本力量。
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我们依然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增强包括各民族在内的大团结,凝聚起实现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磅礴力量,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之初就将少数民族解放运动纳入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全局,并为建构民主共和国创造条件。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华民族站起来,建立起“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
●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我们依然要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凝聚起实现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磅礴力量。——刘玲 赵天晓
□新京报特约撰稿人 刘玲 赵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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