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据媒体报道,“双十一”期间,一些App的开屏广告又开始玩“新花样”:上线“摇一摇”功能。这个功能在用户走路或身体有摆动时就容易触发,从而使手机跳转到广告页面。
此前,针对App开屏广告“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等问题,工信部曾进行整治。强力整治下,相关乱象有所好转。然而,痼疾难除,一些App换个马甲又要起风头。
要明确的是,整治App开屏广告乱象,不只是从法律层面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是从社会治理层面,消除安全隐患的必要举措。这类功能看似前置了广告弹出条件——“摇一摇”,需要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实际上,消费者随身携带手机,随时都可以造成“摇一摇”的结果。换言之,消费者要在极其小心的情况下才能避免触发广告。这无异于强行推送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类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危害不容小觑。
还要看到,这种广告推送方式还可能进一步诱发平台以隐晦手段获取消费者网页浏览等信息,实现广告精准投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实施的当下,此类苗头尤不可长。
对此,在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将监管端口前移,注意加强对App广告规范投放的监测,尤其对变相违规投放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整治。消费者自身也要主动维护好个人权益,遇到类似问题及时投诉举报,让监管部门及时介入。总之,App广告治理并非一日之功,其“摇一摇”即现广告的玩法,要及时予以规范,不能让此类乱象换个马甲就可以重来。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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