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共9000余万元;专家表示此次追缴将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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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拟对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的处罚结果。二人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朱宸慧即为网络主播雪梨,是在淘宝带货数据仅次于李佳琦、薇娅的第三主播,淘宝粉丝3319.3万。林珊珊也是一位网络主播,淘宝粉丝为1014.9万。
昨日晚间,朱宸慧和林珊珊分别发布《致歉信》,称将暂停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
税务局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雪梨等人的追缴行为对带货主播这一新兴行业起到警示作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带货主播们的追缴税款力度。
虚构业务将个人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
昨日,杭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杭州市税务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税务专家郭伟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缴税,最高税率达45%。而如果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缴税,按照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有两种征税方式,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实体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收入与成本费用难以准确核算、难以取得相关票据的情形。由于直播带货利润难以核算,因此已经有很多区域对直播带货的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征收率可能只有个人所得税税率的十分之一。
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罚款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表示,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对此,郭伟表示,偷逃税罚款1倍是比较温柔的做法,偷逃税罚款最低0.5倍,顶格5倍。
同时,在此次纠查中,杭州市税务局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郭伟表示,此次只是一个网红查税风波的开始,公开两位网红主要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政府还是希望能够打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公平税收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实体经济的发展。
涉嫌帮助偷逃税 李志强被立案检查
杭州市税务局发布的消息中还提到一个名为李志强的人。“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李志强、朱宸慧、林珊珊三人交叉持股多个公司。
朱宸慧、李志强共同持股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4.94%、4%,朱宸慧与林珊珊均为该公司旗下签约网红,朱宸慧同时还为法定代表人。根据官网介绍,朱宸慧为该公司董事长及CEO,林珊珊为首席营销官。另据媒体报道,李志强为首席战略官。
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1.6%、28.4%。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李志强持股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
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 解读
未来会加大对网络主播追缴税款力度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为4338亿元,2020年国内直播电商行业规模预计达到9610亿元,约占中国网络零售规模的8.7%。
飞速奔跑的行业背后也藏着种种不规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提振经济、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出现了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利用未成年人直播牟利、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虚假宣传和数据造假、假冒伪劣商品频现、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逃税漏税也是其中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表示,直播带货是一个新兴业态,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主播等都应当交税,所以此次关于主播雪梨等的偷逃税被处罚从这个法律层面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她指出,此次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罚款是一个警示信号,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谈到如何更好监管新兴业态的问题,倪红日指出,目前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但在细则方面需要更加细化,跟进业态的动态发展。“如果过于笼统,相关人员不是很明确交税不交税,怎么交,这都会存在一些问题。”
税务局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雪梨等人的追缴行为对带货主播这一新兴行业起到警示作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带货主播们的追缴税款力度。这有利于这一新兴行业的规范,促进公平竞争,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
新京报记者 宋美璐 程子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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