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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是大势所趋,但也要防止教师招聘用人中的唯学历导向。
11月2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学历门槛的具体调整
此前,提高教师准入门槛的消息就曾引起关注。当时,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介绍,《教师法》修订将聚焦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建立教师从业资格审核把关机制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教师准入门槛,与之前的教师准入门槛相比,可谓大幅提高。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是大势所趋,但也要防止教师招聘用人中的唯学历导向。
现行《教师法》规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等等。
按这一标准,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与小学教师资格,只需中专学历即可,获得初中教师资格,只需专科文凭即可。可以说,这样的准入学历标准,在上个世纪90年代时是合适的。但在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54.4%的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明显“偏低”了。虽然学历并不能反映一个人的全部能力和素质,但对教师职业来说,适当提高最低学历要求,可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需集思广益加以完善
《征求意见稿》把小学教师的准入要求,提高到本科及以上,这一提升幅度是巨大的。然而,基于现实去看,此举还需进一步征求意见。虽然部分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专任教师学历已经基本上是本科,但各地的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差异。
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20年,我国农村教师队伍中,35岁(不含)以下教师占43.4%,男教师占比接近40%,本科以上学历占51.6%。也就是说,35岁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还有接近50%为本科以下学历。
虽然准入门槛是对新进教师的要求,但或多或少会影响到现有教师,比如,根据新的准入要求,地方教育部门或许会要求学历低于本科的中小学教师提高学历,这会迫使教师为提高学历而提高学历。
因此,将小学教师的准入门槛提高到本科及以上,还要求获得相应学位,此举是否合适还需广泛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用意也在于此,通过集思广益达成广泛共识。
避免一味追求高学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年来的教师招聘中,已出现提高招聘门槛的现象。不少地方招聘中小学教师,提出的学历要求早已是本科及以上,有的地方应聘高中教师、入围面试的求职者基本都是硕士、博士。这种追求高学历的倾向需要避免。
作为事业单位,学校的教师招聘应带头扭转唯学历、唯名校用人导向,遏制学历高消费,要关注求职者的实际能力,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贡献。毕竟,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更重要的是要营造教育家办学的环境,保障教师待遇与权利,落实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职业荣誉感。
《征求意见稿》提出,教师的基本权利包括“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相应设施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与现行《教师法》相比,增加了“自主”与“获得相应设施设备支持和资源保障”。
这是落实教师的教育教学自主权的体现,同时这也要求教育部门、学校要做好保障工作,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切实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让学校回归教育本位,给教师教书育人的空间。
□熊丙奇(教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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