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市政务服务局编制的《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运行和管理规范》日前在北京市、区、乡镇(街道)等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正式实施。
政务服务中心应提前30分钟开放休息等候区迎候服务对象,提供饮用水;应开设延时服务窗口提供延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工作日早晚错峰期间提供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法定工作日午休期间提供全部事项的办理服务;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应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具备条件的,周日可提供预约事项的办理服务。
各级政务大厅还应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反映问题“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办理流程包括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派发工单、限期解决、结果核查、监督检查等,建立“办不成事”问题台账,对投诉、建议、咨询、表扬类内容分类登记。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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