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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公平分担的关键在于打破“性别规则”,鼓励男性和女性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让全职太太、全职先生成合法职业,享受工龄累计、社保等待遇。”全国两会正在进行时,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权利保障制度,维护家庭全职服务成员的合法权益。
这一提案一经报道即引发多方关注,因其揭示了一个长久以来存在的分配不公问题:在家庭中,照顾家人、洗衣做饭之类的家务劳动得不到承认,也没有相应的经济回报,相关劳动者也没有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这种状况对于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广大女性同胞——来说是不公平的。
“家务活儿”本不该是“无酬劳动”
在任何形式的人类社会中,都或隐或现地存在着某种“性别规则”。家庭生活也毫无悬念地被“性别规则”所左右,长久以来形成“男主外、女主内”的两性合作方式。而现代社会已然发生改变,女人同男人一样,可以有工作、挣工资。
在许多现代家庭中,丈夫、妻子各干一份工作、各挣一份工资,共同养家、共同开销。但是,妻子在工作之外却还要抚育孩子并承担大部分的家务劳动。这些劳动通常得不到承认,也没有相应的经济回报,是“无酬劳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家务劳动是亲密关系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家务劳动得不到公平回报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普遍化家庭生计负担者模式;二是,照顾者平等模式。这两种解决方案各有利弊,又都不完美。
所谓“普遍化家庭生计负担者模式”,指的是鼓励女性外出工作,为女性创造与男性同样好的就业环境,使得女性能够通过外出工作而获取足够多的经济收入,并与男性共同负担家庭开支。
这意味着,家务劳动可外包给专业机构,谁都不用做家务,只需共同负担家庭开支就行。如此一来,家务劳动的不公平回报问题就解决了。
然而,事实是,并非所有家务劳动都可以“外包”出去。许多家务劳动都是家庭亲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家庭成员不“亲自”付出相应的劳动,那么家庭内部的亲密关系就会受到极大损害。例如,给孩子读睡前故事;给行动不便的长辈洗脚捶背;给婴儿喂奶……这些看似普通的家务劳动,却传递着浓浓的亲情,是家庭生活必不可少的情感表达。
家庭生活需避免强化性别刻板印象
而另外一种“照顾者平等模式”又是否可行呢?
“照顾者平等模式”,指的是给家庭中主要承担家务劳动的一方发放工资,并且建构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韦震玲委员此次为全国两会提交的提案,就是这一思路。
这一方案主张在承认和尊重“家务劳动”的基础上,将其当作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职业”。如此一来,主要承担这项工作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就能获得平等的地位,同时也能从社会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和权益保障。
从分配公正的立场上来看,该提案符合人们对公平的理解,也并非不能实现。比如,政府给予全职承担家庭劳动者以劳务补贴,可享受工龄累计及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这一制度构想可以通过税收支持的再分配制度、修订《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实现,根据全职家庭服务年限的长短计算工龄以及劳务补贴的具体数额。与此同时,还可以从夫妻另一方的固定收入中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然而,许多追求性别平等的学者,却强烈反对将家务劳动当作合法职业的“照顾者平等”方案。其理由是,给承担家务劳动者发工资只会将大多数女性“锁在”家中,使她们更难挣脱家庭的束缚。这只会强化传统的女性角色,强化人们对女性的刻板印象。
家务公平关键要打破“性别规则”
事实上,家务劳动公平的问题不只存在于中国家庭,世界各国的家庭生活里,也都不同程度地有着同样的困扰。甚至可以说,这是自有劳动分工以来,人类社会就长期面临的一个老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美国学者南茜·弗雷泽在《正义的中断》一书中提出了超越上述两种方案的第三种方案——“普遍化照顾者模式”——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劳动的方案。
在弗雷泽看来,解决家务劳动不公平负担的正确方式,应该是努力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并且鼓励男性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并以此建构更为公平的亲密关系。因此,解决家务劳动不公平分担的关键在于打破“性别规则”,破除刻板印象,鼓励男性和女性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当然,上述三种方案,之于每个具体家庭而言,根据现实情况,可能选择并不相同。但该提案将“家务活儿”公平分担这一普遍问题纳入全国两会的视野,在全社会层面予以充分探讨,仍具有相当的价值。
□李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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