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416票当选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这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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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高票当选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这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5月8日发表声明,对李家超当选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表示祝贺。这次选举进一步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彰显新选制的进步性优越性,是发展香港特色民主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据新华社电 “候选人李家超先生当选!”8日12时20分许,香港会展中心,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主任郑重宣布。
话音刚落,现场响起热烈掌声。这掌声,既为香港顺利完成新选制下首轮三场重要选举的收官之作而庆贺,更为香港向着良政善治再迈关键一步而喝彩。
在当天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高票当选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这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是有香港特色民主的又一次重要成功实践。
“投下对香港未来负责的一票!”从当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陆续来到会展中心,以一人一票方式,对候选人李家超进行无记名投票。
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新选制下,选举委员会的法定人数为1500人,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的支持票,方可当选。
设于会展中心的中央点票站气氛庄重、热烈,大厅前方正中央搭建起点票及公布台。巨幅背景板上,五星红旗和紫荆花区旗鲜艳夺目。
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以手工逐一清点、确认选票。在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委、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媒体及公众的监督下,选举及点票工作紧张而有序进行。点票结果显示,李家超获得1416张支持票。
现年64岁的李家超今年4月辞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职务,报名参选。选举结果揭晓后,李家超站上中央点票站的公布台,向在场的选委会委员及香港市民代表鞠躬致谢。
他现场发表当选感言,衷心感谢到场投票的每一位选委以及电视机前的香港市民,感谢大家给予的支持和鼓励。
李家超在竞选政纲中强调“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团结一致为民解困”。他提出,未来施政将以结果为目标,带给市民会做事、做成事的政府,全面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奠定香港发展的稳固基石。
选委会委员邓飞在选举结果产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2年香港迎来回归祖国25周年,承前启后,意义重大。未来5年,香港急需巩固和把握好由乱到治的安定环境,破解深层次矛盾,迈上发展新台阶。“选委们都期待新一届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团结社会各界,抓住机遇,翻开‘爱国者治港’下由治及兴的新一页。”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人物
李家超
从见习督察到行政长官人选
在8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当选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
李家超籍贯广东番禺,1957年12月出生于香港一个基层家庭,小学就读深水埗五邑工商总会学校,中学就读于九龙华仁书院,成绩优异。
1977年,李家超加入香港警队,任职见习督察。在30多年的警队生涯中,他先后担任总警司、警务处助理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副处长(管理)等职务。在他领导下香港警方曾破获多起轰动一时的大案。
2012年9月,李家超被任命为保安局副局长,结束警队生涯。2017年7月,经国务院任命,李家超出任保安局局长。2021年6月,李家超被国务院任命为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
近年来,在应对“修例风波”、实施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中,李家超立场坚定、尽责担当、务实亲民,全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力维护香港根本利益,赢得广大香港市民的支持和尊重。
2022年4月,李家超辞去政务司司长职务并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他表示,决定参选是出于对国家的忠诚、对香港的热爱和对市民的负责,有信心在未来迎接公职生涯中的最大挑战。
李家超公布的竞选政纲主要含四大政策纲要,包括强化政府治理能力,团结一致为民解困;精简程序多管齐下,提供更多安居之所;全面提升竞争实力,创造持续发展空间;同建关爱共融社会,增加青年上流机会。
李家超爱好音乐,1980年与妻子林丽婵结婚,育有两子。
●香港中联办
期待香港迈向更加美好未来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5月8日发表声明,对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圆满完成,对李家超先生以1416票高票当选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表示祝贺。这次选举进一步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彰显新选制的进步性优越性,是发展香港特色民主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声明指出,此次行政长官选举,是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后首轮三场重要选举的最后一场,整场选举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选举过程中,特区政府依法组织选举事务,候选人精心开展竞选工程,选委会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社会各界积极向竞选办提交意见,1.3万多名普通市民通过“超哥听你说”平台,提出47000余条建议,体现了对香港迈向新未来的热切期盼。此次行政长官选举,呈现出理性、团结、进取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出新选制选贤任能、汇聚爱国爱港力量的进步性优越性,再次证明新选制是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实际的好制度。我们对香港特色民主道路充满信心。
声明表示,李家超先生获得高票提名,并以1416票高票当选,这既是选委们的郑重选择,也是民意的集中体现。李家超先生长期担任政府公职,服务香港社会,务实有为,团结担当,深受各界认可。他宣布参选以来,与选委、界别、团体以及市民代表频繁会面,以真诚开放的态度集思广益,他提出的四方面竞选政纲,充分吸纳各界意见,突出变革精神,强化结果导向,回应了香港社会的关切,被媒体称为“让香港市民和国际投资者放心、安心、充满信心的施政纲领”“对新一届政府施政充满期待”。
声明指出,过去五年,是香港“一国两制”实践非同寻常的五年。林郑月娥行政长官带领特区管治团队依法施政,沉着应对“修例风波”、新冠疫情和外部环境不利变化带来的多重严重冲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坚守“一国两制”底线,坚决执行香港国安法,依法止暴制乱、拨乱反正,无畏无惧美国无理制裁;依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积极完成香港选举制度修改完善的本地配套立法,依法有序组织三场选举;采取积极措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全面深化同内地交流合作,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展现出爱国爱港的情怀和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为香港未来发展和新一届政府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声明最后强调,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一国两制”伟大实践进入新阶段。相信李家超先生将不负众望,团结带领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开启香港由治及兴的新篇章,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实现更大作为、更大担当、更大建树。
●林郑月娥
全力为新一届政府就任提供一切所需协助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8日就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发表声明说,我衷心祝贺李家超先生当选,并将于今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选举结果报告。
在8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李家超当选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
林郑月娥表示,她和本届政府会与行政长官人选做好交接,并会全力为新一届政府就任提供一切所需的协助。
●贺一诚
共同谱写“一国两制”伟大事业新篇章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8日发出贺函,代表澳门特区政府,祝贺李家超在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
贺一诚表示,港澳文化同源、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经贸往来密切,两地交流和合作卓有成效。衷心希望两地继续携手并进、精诚合作,在参与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进程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为广大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共同谱写“一国两制”伟大事业的新篇章。
■ 背景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8日举行。这是去年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之后第三场重要的选举活动。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月31日起实施。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工作顺利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制下的第一、第二场重要选举活动,即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先后顺利完成。根据新选制,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组成,人数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负责提名并选举行政长官人选等事宜。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内,选举主任共收到1份提名表格,该候选人为李家超。李家超是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其于4月13日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4月18日,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已完成审查李家超作为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并裁定其提名有效,李家超获得的有效选委提名数为786名。5月8日,选举事务处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投票时间是上午9时至11时30分。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须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前五任行政长官先后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担任。
A10-A11版文字/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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