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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新 社会学,能否接近历史的“本质”?

2022年07月2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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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新生活照。受访者供图
《儒法国家:中国历史新论》
作者:赵鼎新
译者:徐峰、巨桐
版本:浙江大学出版社
2022年6月

  赵鼎新

  浙江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芝加哥大学Max Palevsky荣休讲席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社会科学方法。

  时代奔涌向前,社会学家赵鼎新也在调整自己观察与研究的坐标。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的判断与研究,都与他的人生经历息息相关。特殊的成长经历,以及人生中为历史所触动的困惑,驱使他从生物学转向社会学研究。从早年研究的集体行动,到儒法国家、合法性政治,再到今天对社会学理论的追问,那些他所见证过的,困惑的大问题,被他以一种缜密、冷静的方式放进自己归纳出的框架中,呈现为一种独到的结论。无论赵鼎新的判断会引起多少的争鸣与批评,但是却不能回避他思考的锐度与雄辩的气魄。他毫不回避自己有一种与西方最优秀的社会科学学者争锋的心态,无论是彭慕兰、查尔斯·蒂利还是迈克尔·曼。这种心态背后,他的问题意识却与当时转向社会学时是一致的:西方的思想资源能否解释中国百年来的历史与现实?中国的知识分子能否给今天的世界贡献出超越地域与语言的思想资源?

  今年五月份赵鼎新的《儒法国家:中国历史新论》出版,赵鼎新在这本书中展示了他独特的分析工具与对社会宏观结构分析的野心。在赵鼎新的研究中,历史人物无不是处于结构与机制的“牢笼”之中,去做出自己的判断。那些历史学家津津乐道的改变历史走向的瞬间与大人物的抉择,无不是某种潜藏于历史结构之下的动力与机制所驱使。政治权力与资源的博弈中,社会学家关注的是社会结构如何形塑历史。

  他认为社会学家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多问“为什么”,以研究接近历史的本质,然而社会学家却只能运用大量辩证性思维解释历史现象——因为历史中的行动者的判断与抉择,却常常难以判断,历史既没有注定的结局,也没有唯一的解释模式。而这种困惑似乎是所有社会科学学者所必须面对的,如何理解宏观机制与微观行动者之间的紧张关系、行动者的个性是否可以通过归纳-演绎的方式呈现?

  社会学与历史学,两种理想型叙事逻辑的碰撞

  新京报:历史学是叙述性的艺术,社会学则着眼于研究对象背后的权力/结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二者关注的是不同的解释机制和视角。你怎么看这两种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历史社会学的视角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二者研究中未能交叠重合的部分?

  赵鼎新:这个提问比较复杂,隐含的问题比较多。一般来说,我们人类有两类理想型的叙事方式,一种是把你的成功,归结于你在哪一年碰到了一位好老师,或者因为你上哪门课成绩特别好,即某种特殊的原因导致了你日后的成功,这个特殊原因则是一个转折点。要作出这样的叙事,你首先要对你的人生建立一个大事表,标记出哪件事是人生的转折点,为什么这一转折点所发生的事情正是你日后成功的重要原因。这其实就是历史学的最为核心的逻辑基础。我们可以把这一逻辑称为时间叙事逻辑。社会学的叙事逻辑则是要找到你成功背后的结构机制性原因。比如,你父母有钱、你因为住在学区房而得到了很好的教育等等。比如说孟母三迁故事的背后其实就是一个社会学的结构机制性逻辑。孟母很懂得一个好的邻里环境对于孟子成长的重要性。用今天的社会学语言来说,孟母非常懂得社区效应(neighborhood effect)的重要性。但是如果进一步研究孟子的生平,我们也可能发觉他日后的成功并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好的邻里环境,而且还有遇见了一位好的老师,人生找到某种目标、学会了坚持等等。所以,时间序列叙事逻辑和结构机制性叙事逻辑只是在方法论意义上的两个理想型叙事方式,而在经验层面他们并不相悖,具体说就是孟子日后成功的原因可能两者兼有之。只是在学术高度分科专业化的今天,这两个叙事逻辑才开始分离并且走向对立,发展出历史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

  第二点,换个角度来说,历史学和社会学追求的其实都是结构机制解释。或者可以这么说,这个世界上除了结构机制解释别无其他解释方法,而社会学和历史学之间的差别只是社会学更追求找到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机制及其让这些机制变得重要的结构性原因,而历史学则是更追求找到一些具有转折点意义的特殊性机制以及让这一特殊机制变得关键的结构性原因。我刚才所说的普遍性机制指的是诸如价格规律、三个和尚没水喝(即搭便车机制)、同鸟相吸(homophily)这些在许多场合都多多少少能看到因果关系,而特殊性机制指的则是像奥匈帝国皇储被刺杀这么一个具有一定偶然性的,但是对于一战来说却具有导火索性质的转折点事件。我们一般不会把后者称为机制只是因为皇储刺杀事件只是一个对解释一战爆发有一定启迪意义的特殊的因果关系。但是,这个世界上“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性因果关系,到对环境高度敏感的机制,再到需要一事一议的特殊性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因此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把高度特殊性的因果关系完全排除在“机制”这一范畴之外。一个历史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历史转折点事件背后一般都有结构性原因。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会说历史学是一门研究结构和特殊性机制关系的学问,而社会学则是一门研究结构和普遍性机制关系的学问。两者的区别并没有想象的这么大。

  但是,历史学追求特殊性机制的品位和社会学追求普遍性机制的品位都给自己的学科带来了不少问题。对于历史学家来说,他们面临的最为重要的一个挑战就是如果每一个历史都是特殊的历史,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甚至为什么还要历史学这一学科?而对于社会学家来说,他们所面临的最大的危险就是出于学科和意识形态偏见、学术基本功不够、缺乏反思、急于求成和机会主义等等原因而提出与事实相去甚远的结构机制性理论,而当这些“理论”因为某种政治指向而得到国家力量的支持时,其负面后果可以大到难以想象。尽管如此,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角度,社会学视角是必不可少的。优秀的学者都是“杂交”的,我本人也具有很大的杂交性。我不认为我只是个社会学家,我同时也是历史学家。

  新京报:历史学家关注的是改变历史进程的事件。可能是因为历史存在偶然性,历史学家会沿着历史的轨迹想象另一种存在的可能。社会学家明显关注的是更为长远与持续性的机制。那么在社会学中,我们应该怎么理解那些颠覆性的重大历史事件?它们的走向与不可控,是否也可以用“结构”的话语来解释?

  赵鼎新:历史过程中的各种偶然性太多了,但是如果长时距看的话,绝大多数偶然性往往提供的只是中短期的历史抖动而已,而如果某个历史人物的行动或者事件成了历史转折点,这背后肯定有结构性的原因。比如法国革命,它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充满着各种偶然因素,这些偶然因素也的确影响着法国革命是否会发生、会以什么方式发生,会走得多极端,等等。但是,考虑到路易十四搞中央集权所带来的各个阶层的不满、考虑到法国在与走了一条不同道路的英国的国际冲突中屡屡处于下风,并且税收严重入不敷出这一事实、考虑到启蒙运动给法国知识群体带来的一套革命性思想在法国的广泛传播,难道法国能不出一场大乱子吗?

  此外,如果某些带有偶然性的个人行动发展成了历史转折点事件,这往往也是因为该人手中掌握着一些结构性的权力,这些权力的存在使得此人的性格和价值倾向放大成为宏观社会结构,并且此人的权力越大,他的性格和价值倾向带来的结构性力量也就越大。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多种场合强调,对历史时间性质的讨论其本质就是对于社会结构机制的性质的讨论,而对社会结构机制性质的讨论其本质就是对社会权力不均匀分布和历史时间的结构性问题的讨论。如果没有社会权力在社会行动者手中的不均匀分布,就不会有历史时间和社会结构。因此,权力就是结构,结构就是时间。历史学和社会学研究都必须建立在对于各种理想状态和现实意义上的社会行动者手中的权力/力量的分析的基础之上。

  当社会学的结构机制分析,遭逢行动中的“人”

  新京报:读过《儒法国家》后,感觉你比较注重对象之间的差异性,而且在具体研究中也格外注意提问的角度和问题意识的由来。提出问题其实本质是价值取向的判断,也反映了研究者的个人背景和情感判断。你也评价过许田波《战争与国家形成》一书中将中国的战国时期与欧洲十八世纪以来的国际秩序进行比较的尝试。那么在社会学研究中,什么样的问题是好问题,是研究成果具有解释机制的问题?

  赵鼎新:如何选择比较对象其实是我训练学生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比较本身就是艺术,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研究我一看就知道错在什么地方,但是要把这种判断力转化成一套完备的、可传授的教条几乎不可能。就我个人来说,在尽量为学生总结出一些方法论教义的基础之上,我主要依靠的还是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法。比如说加州学派学者将十八世纪的英国和中国的江南进行比较。我认为他们的比较方法是错误的,但我不会给学生传授“苹果和橘子不具备可比性”这种带有很大误区的观点,而是会强调两者是否能比完全要看你的问题意识是什么。如果你的比较仅仅停留在十八世纪的英国和中国的江南的各项经济指标并且对此作出解释,这实际上并无不可。但是如果你比较的目的是想通过十八世纪中期的英国和中国的江南在各项经济指标上都相差无几这一点来强调工业资本主义也同样会在中国发生,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因为工业资本主义是在西方特有的五个相互交叠的历史进程下跌跌撞撞发展起来的。

  学者在做学问时非常容易让自己的价值偏好影响学术判断。加州学派的西方学者中有些人对欧洲殖民者在历史上造成的灾难心存愧疚,但却还是把工业资本主义当做一种好的东西来看待,因此就采取了一个认为当时世界各个文明均有机会发展出工业资本主义,欧洲只是在最后关头因为一些偶然原因先行了一步这么一个观点。他们核心问题其实只有一个,就是用现代的观念去看待过去发生的事情,而忘了古代社会不是为了你今天的价值观而存在的。

  关于许田波的问题,我认为把中国的战国时代和欧洲十八世纪相比其实也不是不可以,但也要看比什么东西,采取的是什么方法。许田波的书从提问开始一路犯了不知多少低级错误,问题太多。我只是因为她处理的问题在有些方面和我重合度很高,并且有些不懂中国的政治学家还买她的观点,才不得不在我的书中对她有些相关的错误进行了剖析,但我不想再赘述。总之,比较研究从问题的提出开始,一路过去可以犯错误的地方非常之多,而正确的可能却很少。这就是历史社会学乃至任何质性社会学研究其实都是非常难的事情,需要严格的学术训练,在不断地提出各种“错误”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纠正。

  新京报:从早期的集体行动的研究,到儒法国家再到你新近对合法性政治以及民族主义的研究,关注的时间段分别是瞬时性、历史性和当下性的。这三种研究的机制解释其实也针对宏观与中层两种不同的视野。这三种研究的规模和问题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在研究的演绎与归纳过程是不是也意味着需要不同的思路?

  赵鼎新:社会学研究的着力点自然应该是结构机制分析,但是人并不是社会机制或者某种社会结构的奴隶,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社会行动者。其关键难点在于:人类有意无意的行动会改变某一微观机制甚至宏观社会结构在给定时空中的重要性,会创造新的机制和宏观社会结构,并且会几乎无穷地改变机制和宏观结构的组合方式。这就决定了微观机制和宏观结构的结合问题在根本上是一个需要一事一议的经验问题,而不是一个靠提出“微宏观链接”, 并且通过讨论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等经典社会学家的著作中常出现的几个微宏观链接方式就能得到统一解决的理论问题。我曾经提炼出社会科学家在处理结构机制和行动者关系时所采用的六种分析手法。

  第一是一种忽略社会行动者的作用,强调结构机制力量的传统社会学分析方法。第二是大多数历史学家会采用的一种强调社会行动者的力量,轻视结构机制力量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第三是一种把历史分成稳定期和动荡期进行分别处理的方法。在此方法下,社会结构和相应的机制在普通期有着主宰性力量,但在特殊时期,比如革命前夕,战争时期,或者一个公司或国家的高层领导之间的关系出现重大裂痕之时,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相应机制的约束力量就会削弱,社会行动者的力量就会变得重要。第四是一种把历史分成长时段和短时段,在短时段分析中更注重社会行动者的作用,而长时段分析则是更注重结构机制性力量的分析方法。第五是用非企及结果思想来平衡结构机制和社会行动者之间关系,或者说在强调社会行动者的重要性的同时,也同时强调了在各种结构机制条件的限制下,社会行动者的行动所带来的并不是自己所想要的结果,而是各种非企及结果。

  第六是广义结构理论。在此视角下,社会结构机制是多元的,不同的社会行动者虽然都有主观能动性,但他们其实只能挣脱部分社会结构机制的制约,但却不得不被其他社会结构机制所束缚,某个社会后果与其说是某些行动者主观能动性的结果,不如说是某些社会结构机制在某些行动者的推动下占据了上风的结果。因此,我们并不一定需要在哲学层面来解决其实是永远也解决不了的结构机制和行动者之间的紧张关系问题,而只要解释为什么反映了某些社会结构机制的社会行动者在与其他社会行动者的冲突和竞争中占据了上风即可。

  在以上六种分析手法中,社会学家往往会采取第一和第五种分析手法,而历史学家则基本上采取第二种分析手法,第三、第四种分析手法虽然被广为接受,但往往是一些著作中的辅助性观点。第六种分析手法是我自己的设想,没有人专门讨论过,虽然隐含着此类观点的分析并不少。以上六个分析手法各有优势和不足,用好了也都能写出优秀的社会科学著作,作为社会学家我们必须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意识来整合这些分析手法。

  但是我以上所说的仅仅是人类对于社会现象认知的众多局限中的一个。人类认知一直受到以下难题的困扰:通过经验归纳总结出来的规律完全可能是错误的,而通过推理演绎而得出的规律却又可能与现实不符。演绎和归纳逻辑的分离在经典物理学中似乎得到了解决,因为有了牛顿定律后任何宏观低速的物理运动规律既可以用牛顿定律来演绎,也可以通过观察来归纳,并且结果完全一致,这就是说演绎和归纳在经典力学中获得了统一。这一点在生物学中就较难做到,因为生物学中没有像牛顿定律和爱因斯坦相对论这样的对环境因素不敏感的法则,而只有大量其作用方式受环境影响很大,并且相互之间联系不见得十分紧密的因果关系机制。生物学科因此特别强调做实验时对各种环境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因为只有在控制条件下通过演绎得来的机制性规律与通过经验归纳产生的结论才能达成统一。但因为以下几个原因,社会科学连这一点也做不到。

  首先,社会科学要获得比如“细胞株”和“克隆”等生物学实验控制手段几乎不可能,这也就是说社会科学最多也只能进行一些达不到完全控制的“准实验”研究。第二,社会科学面临着这么一个生物学不需面临的困境,那就是准实验控制进行得越好,能解答的问题越少。准控制实验一般仅能用来研究那些随处可见并且用其他方法也能回答的简单常识性问题,而无法研究诸如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民族国家的产生、民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福利国家和发展性国家的出现,世俗化和去世俗化、全球化的到来、女性地位的提高、革命、社会运动、信息社会的到来等等大量的关乎人类命运的社会科学核心问题。第三,在生物学领域,一旦我们通过控制实验找到和了解了某个机制(比如胰岛素)的作用模式,该机制在体内的重要性和作用方式都不会因之改变。这就是说我们对一个个生物机制作用方式的了解会在一定程度上加深我们对生物体的整体性理解。

  但是在社会科学领域,一旦我们通过某种研究了解了某个机制(比如偏好伪装)的重要性和作用方式,该机制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社会上的作用模式马上就会发生重大变化。更有甚者,社会科学还面临着“多对一”难题,具体说就是对于任何给定社会现象,我们总是能找到多于一个在逻辑上能对这社会现象进行解答的社会机制和相应的社会结构。这就是说通过某种实验获得的机制并不能简单地用于对于某个经验现象(特别是较为复杂的经验现象)的解释。以上两个原因的存在就决定了我们对一个个社会机制及其作用方式的了解不但不会提高我们对社会的整体性理解,而且还会把我们引向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局面。

  研究者的主体性,往往会促进学术多样性

  新京报:社会科学研究都体现着某种价值观和关怀。和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的概念其实较为模糊,解释的空间和叙事更需要艺术。社会学家在研究中,也许会对不同的现象和机制产生偏好。那么,我们应该怎么看研究者主体性?

  赵鼎新:我觉得学者有自己的主体性或者说学术个性其实也不见得一定就是一件坏事。不同的人带着不同的价值倾向、个人性格和判断来做学问,其结果就是促进了学术多样性。我在芝加哥大学的时候,大多数同事都很有自己的个性。他们的学术依我看都有不同程度的误区,但因为治学认真,从而都能获得一种片面深刻的境界,让我从他的作品中学到很多东西。比如彭慕兰,虽然我对他的观点多有批评,但是他绝对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学者。也正是他的片面深刻的观点刺激了我对工业资本主义产生原因的进一步思考,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多种片面深刻的学问的共存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虽然其中每一个观点和分析方法都有不少问题,但是这些观点和分析方法加在一起力量就非常大。它会迫使学者走向微妙,而在这种环境下当官的也不至于太傻;它会增加了一个民族的常识感、反思能力和心量;它会让社会获得巨大的创造力。就我个人而言,芝加哥大学的高度多样性的学术生态给了我在国内难以获得的学术进步空间。

  人类认知一直受到以下难题的困扰:通过经验归纳总结出来的规律完全可能是错误的,而通过推理演绎而得出的规律却又可能与现实不符。 ——赵鼎新

  采写/新京报记者 袁春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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