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北京市西城区,有一条仅长百余米的南北走向胡同,深藏于繁华喧嚣之处,人们称它“金井胡同”。其命名源于一位晚清官员。当年他在此购宅置业,看见门前有一口露天井,担心到这取水的老人、玩耍的儿童失足落水,便叫家人沿着井口打造了一圈护栏,材料为铜,能避免被雨水和井水腐蚀。那护栏金光闪闪,也就有了“金井”的说法。
这个宅子的主人生于1840年,《清史稿》记他“少读书,好深湛之思”,前半生虽按老路子考取了秀才、进士,仕途却比较坎坷。转变是在1902年,此时已是花甲老人的他担当了修律重任。
他就是“修律大臣”沈家本。他沟通新旧,以“融会中西”为方法,将刑部律例馆改为修订法律馆,并主持修律,和伍廷芳等人推动法律改革,使《大清现行刑律》《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等法典或其草稿成文落地。在他的主持之下,酷刑和刑讯被废除,一同被废除的还有人口买卖。他主张审判独立,批判会审制度,推动律师制度的形成和法科知识的教育。中国法治的近代化和现代化由此拉开序幕。
1913年6月9日,沈家本病逝,此后就慢慢消失在了漫长的20世纪,知之者渐少,到了20世纪末,即便在法学界对他有所了解的也是寥寥无几。整个学术生涯都致力于沈家本研究的李贵连先生,在1978年刚考进北大法律系读硕士时,也未曾听过他。到了本世纪,这种情形有所改变。前些年,位于金井胡同的沈家本故居也修缮完成,于2018年对外开放。遗憾的是,沈家本仍然不为人们熟知。在沈家本逝世110周年之际,我们回看和纪念这位法学前辈。他那古色古香的文字里安放着对现代法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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