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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已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28件

2023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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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召开推进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凤兴介绍了法院近年来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具体工作,并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

  周凤兴介绍,近年来,密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关于为“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努力推进区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外,密云法院主动对接“12345”接诉即办工作,主动参与区域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程项目风险研判200余次。今年以来,妥善审结溪翁庄镇拆迁腾退、涉某市场批量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0余件,保障棚改重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依法审结涉京郊小城镇建设政策系列案件,有力保障200多名购房者合法权益及区域社会稳定。

  同时,密云法院注重发挥示范裁判引领带动效应,通过类案推送、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潜在纠纷一体化解。妥善审理涉及中关村密云园等重点项目运营建设相关案件,成功调解涉及“小巨人”企业的标的额高达3.5亿元的合同纠纷案件。

  法院还经常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性法律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及时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累计走访企业13家,开展座谈交流15次,收集企业司法需求及建议60条,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28件。

  密云法院还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北京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收集企业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2022年以来,向主管部门及企业提出发送司法建议78份,促进相关单位及企业完善管理、防控风险,引导企业合规运行。

  案例 1

  棚户区改造租户不搬迁法院确认租赁撤销、租户补交未付租金

  1998年-2013年,某丙等21位村民分别与G公司、某村委会签订《协议书》或《土地有偿使用合同》。2018年11月1日,密云住建委发布某棚改项目拆迁公告,案涉租赁地块在上述棚户区改造拆迁范围内,F公司为拆迁人。因发生拆迁事实,G公司、某村委会要求与某丙等21个租户解除或终止上述合同。某丙等21个租户,不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G公司、某村委会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占地使用费和腾退土地。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涉案地块发生拆迁事实,依据合同约定应当解除,所以驳回村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对于G公司及某村委会提出的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确认解除。就租赁期限,因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对租赁期限超20年的租赁合同,确认超20年部分无效。对于超20年租赁期限期间未支付租赁费的,依法判决租户以2000元每亩每年的标准向G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用。

  ●法官提示

  法官解析,本案系棚户区改造领域认定土地租赁合同解除的典型案例。某市场系某棚改项目拆迁工作中的重点地块,不仅关系到棚改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亦关系着棚改居民改善住房的期待能否及时兑现。由于出租时间久远,租户对于拆迁利益存在较高的期待,拒绝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关系,严重影响拆迁工作进度。此批案件涉及租户众多,尚有51户未签订拆迁协议的租户持观望态度,判决结果将影响该部分租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及棚改工作的推进,处理不当易引发不稳定因素。

  法院立足区域大局,依法判决解除租户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有力消除了因租户拒不腾退给拆迁工作带来的障碍,也打消了其他租户意图通过维持租赁合同关系获取更高拆迁利益的企图,进一步明确了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和价值导向,有效保障了棚改项目的稳步推进。

  案例 2

  租用荒山后因政策原因被清退法院判决合同解除 经营者获赔偿

  1998年7月9日,某合作社与某甲签订《荒山租赁合同书》,约定某甲承租某合作社35.625亩荒山,租赁期限自1998年6月12日起至2047年6月12日止。租赁用途为林粮种植业,少量自用家禽、家畜。

  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某镇从2014年10月正式启动库中岛清退工作,某甲所租赁的山场属于此次清退范围。某甲不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荒山租赁合同》,判令某合作社、某镇政府、密云区政府向其支付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合计56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甲与某合作社均同意解除诉争《荒山租赁合同书》,合同解除后,某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本案诉争的土地位于密云水库,某甲租赁土地时已明知土地的地理位置,应预见到库区政策可能对其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故法院参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统一补偿方案确定由某合作社向某甲支付地上物一次性补助资金70.3万余元。

  ●法官提示

  法官解析,生态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密云水库是北京市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密云区作为北京的生态涵养区在保障首都水源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案中,清退库中岛是密云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建设,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法院深化法治保水工作,依法认定合同主体与合同效力,依法依规支持对被清退的经营者进行补偿,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以法治方式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森林城市、绿色城市建设。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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